介紹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實施減少了财政資金使用支付的中間環節,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資金支付的運行效率,也有效提高了财政支付的效率,使資金分配更加精細化。
财政授權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預算管理類型、預算科目和支出類型信息的8位連續代碼。采購等的支票退回,預算單位要按照支付時填寫的支付指令信息,填寫〈财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連同需要退回的支票一起送交代理銀行,由代理銀行恢複相應科目的用款額度;若是收款單位或收款銀行主動退款的,預算單位根據銀行通知,補填〈财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由代理銀行恢複用款額度。
運作流程
1.申請和下達用款額度
預算單位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編報分月用款計劃,申請财政授權支付用款額度。财政部門批準後,分别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總行簽發〈财政授權支付彙總清算額度通知單〉和〈财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書〉。前者用以通知中國人民銀行據以辦理彙總清算業務;後者通知代理銀行總行逐級下達财政授權支付額度。代理銀行總行要在1個工作日内将額度通知有關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在1個工作日内通知預算單位。預算單位收到代理銀行分支機構轉來的〈财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即可辦理财政授權支付業務。
2.預算單位辦理支付業務
預算單位憑據〈财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确定的額度,自行簽發财政授權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銀行辦理資金支付業務。2006年财政授權支付指令的載體,是新版銀行票據和結算憑證。财政授權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預算管理類型、預算科目和支出類型信息的8位連續代碼。2007年财政授權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調整。
3.代理銀行辦理支付
代理銀行收到預算單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後,審核支付指令的金額是否在财政部下達的相應預算科目财政授權支付用款額度範圍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齊全完整。審核無誤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支付或轉賬、信彙、電彙等資金支付和彙劃業務。
4.預算單位賬務處理
預算單位賬務處理包括兩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銀行轉來的〈财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後,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貸記"财政補助收入(或撥入經費)-财政授權支付";二是通知代理銀行付款後,根據代理銀行加蓋轉訖章的〈進賬單〉(第三聯)及其他憑證,借記相關支出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5.代理銀行清算資金
代理銀行根據已辦理支付的資金,在營業日終了前的規定時間内,填寫〈财政授權支付申請劃款憑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清算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審核無誤後,按規定程序,在規定時間裡将資金劃往代理銀行在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準備金賬戶。對于預算單位退回的資金,代理銀行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退款憑證〉,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按規定辦理向國庫單一賬戶的資金清算工作。
6.中國人民銀行辦理清算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局收到代理銀行提交的〈财政授權支付申請劃款憑證〉後,審核憑證基本要素是否齊全、準确、規範,以及申請劃款金額是否超出〈财政授權支付彙總清算額度通知單〉的累計額度和國庫單一賬戶庫存餘額。審核無誤後,通知營業管理部辦理資金清算業務。
基本業務
1.提取現金
預算單位可以通過财政授權支付方式支用現金。支用的現金數量,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支用現金,必須在填寫現金支票時填明預算科目等信息。為加強現金支用管理,防止串預算科目,實際操作中,可采取設立現金輔助賬的辦法,對已提取的現金進行管理。
2.轉賬
預算單位辦理轉賬業務,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簽發支票時能夠明确收款人名稱、銀行賬号等相關信息的,須将所有信息填寫齊全後送交代理銀行,代理銀行'将資金彙劃到收款人賬戶;另一種是簽發支票時不能确定收款人的名稱、賬号、支付金額等相關信息的,如采購人員要外出采購一批貨物,供貨商和價格等暫時無法明确等,此時财務人員可簽發未填寫收款人名稱、賬号、付款金額等信息的轉賬支票,交由采購人員使用,但同時必須在支票附加信息欄填明規定數碼的支付指令。
3.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
預算單位需要通過零餘額賬戶辦理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可與代理銀行簽訂協議,授權代理銀行在接到約定收款人轉來的收款通知單後,即從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辦理資金劃轉手續,并相應扣減預算單位約定科目的用款額度。實行财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後,每個獨立核算的基層預算單位要單獨與代理銀行簽訂委托收款協議,原則上不允許再采取多個單位通過其中一個單位銀行賬戶辦理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再由其他單位向該單位劃轉資金的做法。
4.日常資金退回處理
日常差旅等退回現金,在不超過規定的庫存現金餘額情況下,可暫由單位财務部門保管,待下次支付;若超過規定的庫存現金餘額,要按支用時的預算科目,填寫〈财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注明原支付指令代碼等信息,在更正欄填寫"退回",與需要退回的現金一起送交代理銀行,由代理銀行恢複預算單位相應科目用款額度。采購等的支票退回,預算單位要按照支付時填寫的支付指令信息,填寫〈财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連同需要退回的支票一起送交代理銀行,由代理銀行恢複相應科目的用款額度;若是收款單位或收款銀行主動退款的,預算單位根據銀行通知,補填〈财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由代理銀行恢複用款額度。
5.跨年度資金退回處理
跨年度退回的差旅費、醫藥費等經常性支出,不大于當年對應的預算科目實際支出的,視同當年退回的資金,由預算單位填寫〈财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連同退回的現金或銀行票據送交代理銀行;收款單位或收款銀行主動退款的,由預算單位及時補填〈财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送交代理銀行。跨年度退回資金的數額大于當年對應預算科目實際支出或當年沒有對應預算科目的,通過一級預算單位函告财政部,由财政部指定資金退回的預算科目并通知代理銀行。
6.差錯處理
如果在支付之前代理銀行發現财政授權支付憑證填寫錯誤的,由代理銀行退回預算單位重新填寫;如果代理銀行已經支付到确定的收款人,但因技術性差錯等原因,預算科目用錯的,預算單位要按照支付時的預算科目填寫〈财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在調整事項欄填寫"更正",在信息代碼欄分别填寫原支付票證的支付指令信息和需要調整的信息,通知代理銀行調整科目。代理銀行據此調減相應預算科目的财政授權支付額度,恢複誤支用預算科目的财政授權支付額度,同時按規定與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資金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