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對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内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群衆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文件。拟訂全縣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四)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五)參與縣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拟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學生資助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縣各類學曆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提報全縣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計劃。配合市教育局做好高中段學曆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七)組織、指導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和教育學術團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廣教育科研成果。
(八)負責與國外、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和體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九)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縣教體局所屬單位(學校)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體育工作。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統籌規劃全縣群衆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負責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确定體育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負責拟訂全縣體育産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縣體育産業發展。負責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負責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一)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和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産和生态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做好教育體育行業内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科室
人事科負責全縣教職工人員調動、工資調整、檔案管理、職稱評聘、教師資格認定。
普教科負責全縣的幼兒教育、普通教育(中小學)的教育和招生工作、義務教育指導、學生德育工作、鄉村少年宮建設。
計财科負責計劃、統計、審計、财務管理、校産校具管理。
職成教科負責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的管理。
督導室負責對各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以及信訪工作。
體衛藝科負責全縣體育工作、藝術工作、學校衛生工作。
招生辦公室負責高考、成人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社會證書認證考試等工作。
教育服務中心負責全縣學校的勤工儉學工作、教體局直屬企業的管理。
基建科負責基建及圖書代辦工作。
安全辦公室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工作。
宣傳科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信息及對外新聞宣傳工作。
學生資助中心負責貧困學生的資助工作。
教研室負責教材教法研究、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桓台縣教育體育局本數據來源于百度地圖,最終結果以百度地圖數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