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國家稅務總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拟定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實施細則;提出國家稅收政策建議并與财政部共同審議上報、制定貫徹落實的措施。
(二)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制定并監督執行稅收業務的規章制度;指導地方稅收征管業務。
(三)組織實施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四)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農業稅及國家指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編報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劃;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組織辦理工商稅收減免及農業稅特大災歉減免等具體事項。
(五)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涉外稅收的國際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六)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七)管理國家稅務局系統(以下簡稱國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管理省級國家稅務局的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别的幹部,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八)負責稅務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管理直屬院校。
(九)組織稅收宣傳和理論研究;組織實施注冊稅務師的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對全國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協同省級人民政府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
機構設立
内設機構
(一)辦公廳
(二)政策法規司
(三)貨物和勞務稅司
(四)所得稅司
(五)财産和行為稅司
(六)國際稅務司
(七)收入規劃核算司
(八)納稅服務司
(九)征管和科技發展司
(十)大企業稅收管理司
(十一)稽查局
(十二)财務管理司
(十三)督察内審司
(十四)人事司
(十五)機關黨委
(十六)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十七)巡視工作辦公室
直屬單位
(一)教育中心
(二)機關服務中心
(三)電子稅務管理中心
(四)集中采購中心
(五)稅收科學研究所
(六)稅務幹部進修學院
(七)中國稅務雜志社
(八)中國稅務報社
(九)中國稅務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