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财政局

湘潭縣财政局

湘潭縣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門
湘潭縣财政局系湘潭縣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門,是履行縣财政資金分配、調節和監督職能的行政單位。
    中文名:湘潭縣财政局 外文名: 辦公地址:湘潭縣易俗河鎮鳳凰路228号 性質:行政部門 行政級别: 郵編:411228 職能:管理地方财政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财政有關預算、稅收、财務會計等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分析預測全縣經濟形勢,指導全縣财政工作。拟定全縣财政預算、财務會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負責縣級财政收支管理。負責财政預算内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其他收支管理。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級财政預算、預算執行、财政決算情況。拟定經費開支标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三)監督檢查财稅方針政策、财稅法規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财政管理的辦法和建議。監督财政資金的使用情況。組織實施縣級财政收入、支出及财稅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拟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細則。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财政票據,監督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負責組織實施預算執行。監督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負責組織和彙總編制财政收支總決算和各行政事業單位部門決算。拟定并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财政統發工資工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财政管理工作,負責财源建設資金管理。

(六)拟定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制度,并監督管理。參與拟定企業國有資産管理相關制度,組織實施國有資産清産核資、産權界定、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國有股權管理,負責國有資産資本金統計分析工作。按規定管理資産評估工作。

(七)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拟訂本縣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開展績效監控,組織績效評價,反饋評價結果,提出結果應用的意見建議。

(八)監督管理縣級财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财政性投資項目資金及項目評審的相關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财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監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财務管理制度的落實。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于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各項方針、政策。負責管理政府債務。負責财政性資金存貸考核。協調政府項目籌融資工作,加強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财務監管。

(十一)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組織财務人員培訓。

(十二)負責全縣财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财政信息和财政宣傳工作。

(十三)負責提出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建議,制訂相應資金管理辦法。拟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開支的标準及相關規範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十四)組織落實有關财政貼息、補助、獎勵資金預算工作,并組織财政扶持性支出項目的審核、實施與監管。組織落實糧食專項資金及政府性糧食風險基金預算。承擔外國政府、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國外貸款償債準備金的财政财務管理。

(十五)拟定縣本級政府采購制度、辦法,并監督實施。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胡自庚同志:負責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人教、預算、國庫工作。

黨組副書記張金愛同志:負責天易示範區财稅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啟武同志:分管非稅局、國土收支管理股、社保股和黨務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人教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定炎同志:分管機關、财務、綜治、信訪、計劃生育和信息中心、綜合計劃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友軍同志:分管鄉财局、綜改辦、會計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預算、國庫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齊志明同志:分管投資評審中心、采購辦、重點工程财務管理股、法監股、績效評價股、紀監室、安全生産工作。

黨組成員肖石亮同志: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黨組成員陽敏同志:負責紀檢工作。

黨組成員劉先輝同志:分管經建股、企财股工作。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陳先知同志:分管國資辦、融資平台、農業股、函授站工作。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張燕同志:分管行财股、工資中心、工青婦工作,協助分管黨務、綜治、信訪、計劃生育、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蔡堅同志:負責預算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國庫工作。

内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安全保密、綜治、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計劃生育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的财務、接待、國有資産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調配、考核、獎懲和勞動工資等到有關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先進财政所的創建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财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财政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規監督股

負責全縣财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地方稅收政策、稅收工作有關方面的建議;分析反饋有關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稅源和重點産品競争力調查;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和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文書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貫徹執行财政監督檢查政策和制度;提出強化财政監督檢查的建議和措施;監督檢查财稅法規政策、财務會計制度和财經紀律的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理;監督檢查财政預算的編制與執行,各項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負責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受理對違反财稅法規、政策、制度的舉報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維護财經紀律的宣傳教育。

(四)預算股

研究制定地方财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全縣中長期财政規劃;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彙總年度全縣财政預算;負責全縣部門預算編制方案制定;承擔縣直部門預算分配、審核、批複、調整及公用經費支出标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下達鄉鎮财政支出預算,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的控制審批和管理工作,查處違規購置行為。為部門、單位和社會各界提供有關預算定額、預算支出政策等咨詢服務;協助政府搞好“兩會”(農村互助基金會、農村互助儲金會)清收工作。

(五)綜合規劃股

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負責非稅收入管理政策規範工作;負責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水庫移民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負責收費項目的清理檢查以及短期培訓班設立申報等工作。

(六)文教行政财務股(工資統發中心)

負責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财政财務制度;編制、執行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登記、下達、管理上級财政部門安排的各項資金;對專項項目資金、專項經費,适時追蹤問效,嚴格檢查督促項目資金的使用和配套資金到位情況。會同教育部門下達教育費附加使用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新機制資金撥付、審查審核工作;負責省實事工程項目實施的資金配套、資金到位、資金撥付情況的監督檢查。

協助監管民生工程項目實施。對各行政單位财務核算、财務會計基礎工作各項财務制度、标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财政統發工資人員的工資統一發放工作。

(七)經濟建設股

承擔規劃、環保、國土、糧食、供銷、電力等部門的預算編制管理;提出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建議;負責實施基本建設财務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财政管理工作,提出擴大内需、促進消費的相關财政建議和措施。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管理;負責土地收益金的支出管理;負責全縣财政投入基本建設的财務管理;負責全縣國債專項資金管理;負責新能源發展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參與全縣交通建設規劃拟訂及實施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地方管道運輸等行業的财政投資及補助的管理工作。

(八)農業财務股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業綜合開發、農辦、移民、農機、能源、農經、氣象等部門的預算有關工作;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監督涉農專項資金。做好扶貧資金、以工代赈資金、陽光培訓工程等要求實行縣級财政報賬的專項資金報賬,配合相關部門積極向上争取項目資金。

(九)企業财務股

承擔經濟和信息化、商務、招商、物價等部門的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财政政策;參與研究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縣财政支持有關行業的政策建議;管理有關專項資金、企業改革改制相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财務制度和企業财務會計報告編制工作,負責相關縣屬企業财務監管。承擔商務、旅遊、三産業、外事部門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财政政策;管理旅遊、外經貿等專項資金并拟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财務管理工作;承擔貸(贈)款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家電、汽摩下鄉補貼發放工作。

(十)社會保障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的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财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拟訂有關資金(基金)财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财政監管工作;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彙總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全縣農村低保、城鎮低保、五保戶、農村養老、企業事業養老、醫療救助、優撫、救災救濟等的信息管理和相關工作。

(十一)會計管理股

負責全縣會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會計法律、法規、規章;拟訂并組織實施地方性會計管理措施和制度;規範全縣會計執法;管理會計從業資格;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的資格審查;按規定承擔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全縣會計考試工作;組織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國有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資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的措施和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資産配置标準和相關的實物費用定額标準;組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的産權登記、産權界定、産權糾紛調處、資産評估監管、資産清查和統計報告等基礎管理工作。

審批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資産購置、處置等事項,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資産的經營活動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組織對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閑置資産、低效資産和超标準配置資産實行統一調劑利用和有效整合;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資産收益的監督管理;加強事業單位非經營資産轉經營性資産的監督管理及國有企業企改制工作中國有資産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資産管理信息系統,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資産實行動态管理。

受縣人民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出資曆人職責;承擔拟定縣屬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縣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及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标準的職責。

(十三)湘潭縣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局

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負責财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和專項資金銀行開戶審核及賬戶設置工作;辦理預算内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負責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工作和縣級預算收入的組織協調工作;彙總編制縣級和全縣财政總預算;執行政府國内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政府性債務統計和縣内投融資平台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工資統發有關工作;指導财源建設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政府采購工作。

負責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單位統一設置會計賬戶,進行分戶核算;依法檢查、監督會計集中核算單位的各項财務收支活動,及時制止和糾正單位在财務收支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貫徹執行财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确定評價項目,指導、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财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組織開展對縣級财政支出重大項目的績效評價,為制定财政政策和安排相關支出提供依據。

(十四)湘潭縣财政投資評審中心

參與财政性基建工程項目的可能性研究評估,設計方案論證,參與施工方案的評審,負責工程概算的評估;參與标的審定工作,監管、跟蹤資金的使用;評審工程預算和工程進度報表,出具撥付工程款意見;确定工程造價,評審工程竣工(結)決算;提供工程咨詢和服務。

(十五)湘潭縣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制定全縣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本級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産資源有償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征收管理,組織、委托和督促各執收單位做好非稅收入的征繳工作;協同财政職能部門審核和編制同級政府非稅收入年度計劃;負責非稅收入票據的購領、發放、核銷、稽查、年檢等工作。

開展非稅收入日常監督和專項稽查,依法查處各種違反《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的行為;負責非稅收入緩減免審核以及具體退付工作。

(十六)湘潭縣鄉鎮财政管理局

指導全縣鄉鎮财政工作,參與鄉鎮财政管理體制的制定和調整,指導鄉鎮财政所的工作;貫徹落實上級鄉鎮财稅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建立并維護基礎信息數據庫,規劃、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财政對農民補貼發放信息化工作;負責全縣鄉(鎮)、村财政财務精細化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全縣鄉(鎮)經費支出及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鄉财縣管鄉用”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村賬鄉代理”工作。

組織開展鄉(鎮)财稅管理有關宣傳和調研活動;管理全縣鄉财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縣鄉(鎮)财政所基礎設施建設與維修工作;組織指導清理、清收農業稅欠稅工作;調查研究農村經濟和農民負擔情況。

(十七)湘潭縣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

承擔鄉(鎮)、村級債務化解工作;普九義務教育及其他義務教育債務化解工作;鄉(鎮)村幹部墊付稅費債務化解工作;鄉村公益事業債務化解工作;“一事一議”公益事業建設财政獎補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及其他涉及農村的專項改革工作。

(十八)湖南省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湘潭縣函授站

協助落實全縣财政系統幹部培訓計劃;實施财政、财務管理制度改革培訓;組織全縣會計從業資格考前培訓;實施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及農村财會人員财政支農政策培訓工作等。

(十九)湘潭縣财政信息服務中心

制定湘潭縣财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建設和管理局機關局域網,指導全縣财政系統網絡建設;承擔财政各項業務應用系統具體實施和管理工作;承擔局網站的開發和管理;負責局内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絡的安全保密工作;承擔縣财政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等。

(二十)湘潭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和規章制度;确定政府采購範圍,制定政府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标準和公開招标數額标準;監督考核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依法組織開展采購監督檢查,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審核進入本級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并建立供應商庫;建立并管理評标專家庫,受理政府采購文件、合同備案;受理本級政府采購中的投訴事項;負責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和政府采購資金撥付的審核,監督政府采購合同執行情況。

審核彙編年度政府采購預算計劃并監督實施;收集、統計、分析政府采購信息,編報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負責組織政府采購工作人員的培訓,處理政府采購中的其他事務。

(二十一)湘潭縣國有土地收支管理辦公室

負責土地出讓收支管理,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加強對本縣土地隐形市場的管理,負責核算和控制全縣土地成本,提高土地收益;負責國土資源系統各項行政性收費、日常公用支出的财務監督管理;負責國土整理開發項目資金、耕地開墾專項資金、其他專項資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負責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各項專項資金,建立農土資金、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廉租住房保障基金、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經費等專賬,實行分賬核算;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預算和決算的編報審核工作;負責“國土資源交易中心競買保證金專戶”的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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