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拉

毛拉

伊斯蘭國家或地區對人的敬稱
毛拉,是伊斯蘭國家(或地區)中對人的一種敬稱。毛拉,是伊斯蘭教職稱謂,在阿富汗語言中是老師的意思。滿拉是中國伊斯蘭教清真寺經堂學校學生的稱謂。舊譯“滿拉”、“曼拉”。一說系阿拉伯語“毛拉”的變化,一說為突厥語“蒙拉”的轉音,原意均為“伊斯蘭學者”,在中國專意為“求學的人”,專指清真寺經堂學校的學生。“滿拉”稱謂,主要流行于陝、甘、甯、青等省區,其它地區則稱“海裡凡”,系阿拉伯語“哈裡發”(意為代理人、繼承者)的轉音。中國穆斯林取其“代聖傳教者”、“宗教接班人”的意思。新疆地區稱為“塔裡布”。
    中文名:毛拉 外文名:Mawla 别名:伊瑪目 國家:伊斯蘭 類别:稱謂 宗教:伊斯蘭

基本解釋

毛拉máolā

[mullah]阿拉伯語 maulā的譯音。

原意為“先生”、“主人”。後成為某些地方的穆斯林對伊斯蘭教學者的尊稱。我國新疆地區某些穆斯林對阿訇的稱呼。

簡介

伊斯蘭教職稱謂。舊譯“滿拉”、“莫洛”、“毛喇”、“曼拉”。阿拉伯語音譯,原意為“保護者”、“主人”、“主子”。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載有“主啊!吾人之保護者”一語,其中“保護者”一詞的原文即為“毛拉”(Mawla)。随着伊斯蘭教的傳播和發展,該詞成為教職稱謂而被廣泛使用。

含有多義:

    7~8世紀,阿拉伯哈裡發國家将非阿拉伯人血統的穆斯林稱為“毛拉”,其複數形式為“麥瓦利”(Mawali),漢語譯為“釋奴”。埃及艾哈邁德·艾敏着《阿拉伯一伊斯蘭文化史》稱:“毛拉”是從“瓦拉”(Wala’)派生出來的被動名詞,通指“被釋放者”、“被解放者”、“被管理者”,并非專指“被釋放的奴隸”。泰伯裡《古蘭經注》稱:“伊本·賽德解釋《古蘭經》‘我讓每一個人都成為毛拉’這句話時說道:‘蒙昧時代,稱同宗的人為毛拉。後來對外國人無以稱之,便稱為毛拉’。”伊斯蘭國家尤其是中亞和印巴次大陸将知識分子、學者尊稱為“毛拉”,通常指伊斯蘭學者,相當于漢語的“先生”。伊斯蘭教什葉派有時将伊瑪目也稱為毛拉,以示尊崇。中國新疆維吾爾等突厥語族穆斯林,将清真寺的阿訇、教長稱作“毛拉”,其中德高望重者稱“大毛拉”。中國甘肅、甯夏、青海、新疆等地通用漢語的回、保安、東鄉等族穆斯林,把在清真寺學習經文的學生稱為“滿拉”,該詞即為“毛拉”的異譯。《回疆志》稱:“又有識字之回,号莫洛,唯能粗譯文義。”“莫洛”即“毛拉”。中國新疆維吾爾族在男性人名前冠以“毛拉”,以示有文化、受人尊敬的身份,如毛拉·穆薩、毛拉·比拉勒、毛拉·宰因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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