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種類
概念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将旅客或貨物運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票款或運費的合同。其特征有:運輸合同是有償的、雙務的合同;運輸合同的客體是指承運人将一定的貨物或旅客到約定的地點的運輸行為;運輸合同大多是格式條款合同。
客運合同
客運合同又稱為旅客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與旅客簽訂的由承運人将旅客及其行李運輸到目的地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特征
1.旅客即是合同一方當事人,又是運輸對象。
2.客運合同通常采用票證形式。
3.客運合同包括對旅客行李的運送。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旅客的主要義務 包括:持票乘運的義務;按時乘運的義務;限量攜帶行李的義務;遵守安全規則的義務。
承運人的主要義務 包括:按約定的時間将旅客運達目的地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運輸路線的義務;保障旅客在運輸途中的安全義務;提供必要生活服務的義務。
貨物運輸合同當事人權利與義務
托運人的主要權利
包括:要求承運人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安全運輸到約定的地點;在承運人将貨物交付收貨人前,托運人可以請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貨地點或将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由此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
托運人的主要義務 包括:如實申報貨運基本情況的義務;辦理有關手續的義務;包裝貨物的義務;支付運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的義務。
承運人的主要權利 包括:收取運費及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對逾期提貨的,承運人有權收取逾期提貨的保管費,對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不适合提存貨物的,可以拍賣貨物提存價款;對不支付運費、保管費及其他有關費用的,承運人可以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
承運人的主要義務 包括:按合同約定調配适當的運輸工具和設備,接收承運的貨物,按期将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從接收貨物時起至交付收貨人之前,負有安全運輸和妥善保管的義務;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
收貨人的權利與義務 收貨人的主要權利是:承運人将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持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在發現貨物短少或滅失時,有請求承運人賠償的權利。收貨人的主要義務是:檢驗貨物的義務;及時提貨的義務;支付托運人少交或未交的運費或其他費用的義務。
多式聯運合同
特殊效力:
多式聯運合同是指多式聯運經營人将分區段的不同方式的運輸聯合起來為承運人履行承運義務的運輸合同。
多式聯運合同的特殊效力體現在:
1.承運人權利和義務由多式聯運經營人享有,多式聯運之承運人之間的内部責任劃分約定,不得對抗托運人。
2.支付費用的總括性。托運人将全程不同運送設備的運費一次性支付多式聯運經營人,并取得多式聯運單據。多式聯運單據分可轉讓和不可轉讓兩種。
3.對于聯合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滅失或毀損的賠償責任以及賠償數額,首先适用法律的特别規定或國際公約的規定;發生損害的運輸區段不能确定的,由多式聯運經營人負賠償責任,承運人之間的内部責任依約定或法定分配。
違約責任
托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緻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産生破損,緻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承但賠償責任。
4、在托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字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随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元。
2、承運人如将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拒;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貨運人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責任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
1、承運方的責任:
(1)不按運輸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償付托運方違約金。
(2)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運到逾期,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按照規定賠償,再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
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
貨物的合理損耗;
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2、托運方的責任:
(1)未按運輸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償付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緻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産生破損,緻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專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短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随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時,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合同樣闆
注意事項: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寫明下列主要條款:
(1)托運人和收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住所;
(2)發貨站與到貨站的詳細名稱;
(3)貨物的名稱(運輸标的名稱);
(4)貨物的性質(是否屬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貨物的重量;
(6)貨物的數量(如車種、車數、件數……);
(7)運輸形式(零擔、速遞、聯運……);
(8)收貨地點;
(9)違約責任;
(10)費用的承擔;
(11)包裝要求;
(12)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2、以貨的運單形式簽訂的合同應載明下列内容:
(1)托運人、收貨人的名稱或姓名及其詳細住所或地址;
(2)發貨站、到貨站及主管鐵路局;
(3)貨物的名稱;
(4)貨物的包裝、标志、件數和數量
(5)承運日期;
(6)運到期限;
(7)運輸費用;
(8)貨車的類型或車号;
(9)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填寫指導
運輸合同
合同編号: (為了便于管理和查找合同)
簽訂時間:(與合同生效、履行都有關系)
簽訂地點:(合同簽訂關系到法院的管轄權,請至少填寫詳細至區縣,如北京市朝陽區)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單位): (請寫全稱,并且寫準确,要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字不差)
法定代表人:(請寫全稱,并且寫準确,要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字不差)
聯系地址:(請填寫詳細,方便合同履行過程中通信聯系及法院送達文書)
聯系電話:
聯系人: 手機: 電子郵箱:
(一般寫實際負責本合同履行的人員的名字。凡是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參與的、有權簽署相關文件的人,最好都在本合同中寫上。所以聯系人可以寫多個。并且最好把手機和電子郵箱都寫上,因為手機短信和電子郵件都可以作為法庭上的證據。)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同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承運甲方貨物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貨物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量:
性質:
(因托運人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損失的,托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托運人應當将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
二、包裝要求: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标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标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托運人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标志和标簽,并将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承運人。否則,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也可以采取相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産生的費用由托運人承擔。)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四、托運時間及地點: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承運人将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将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托運人或者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八、違約責任:
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緻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産生破損,緻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随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将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年____月______日 __ __年____月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