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示法

演示法

現代化教學手段
演示法是教師通過展示各種實物、教具,進行示範性實驗,或通過現代化教學手段,使學生獲取知識的教學方法。[1]演示法常配合講授法、談話法一起使用,它對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發展觀察能力和抽象思維能力,減少學習中的困難有重要作用。演示法在中國有悠久的曆史。
    中文名:演示法 外文名: 别名: 應用學科:心理學 工具:實物、教具 應用範圍:教育心理學 相關:講授法、談話法 屬性:教學方法

定義

在教學中,教師把實物、教具陳示給學生觀察,或向學生作示範性的實驗,使學生獲得感性知識,以促進其理解教材,發展智能,受到感染的一種教學方法。這種方法,常配合講授法、談話法一起使用,在中小學各年級、各學科的教學中常常采用。演示法的特點在于充分體現教學的直觀性。運用演示,能引起學生學習的興趣,集中學生的注意力,能收到感知與理解的統一的效用,還能使學生印象深刻,幫助學生牢固地記憶。

悠久曆史

演示法在中國有悠久的曆史。宋代王唯一于1026年撰《銅人腧穴針灸圖經》,并鑄成銅人模型(見彩圖[灸]灸" class=image>[銅人像 世界上最早的一座醫學教學模型,北宋王惟一鑄于1026年]),刻示經絡腧穴位置;又繪制十二經圖,刊行後,刻石流傳在西方,16世紀比利時學者A.維薩利烏斯于1537年在帕多瓦對衆講學,并對學生演示了人體解剖。17世紀捷克教育家J.A.誇美紐斯用皮制人體模型在教學中進行演示。後來又有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齊關于算術箱的使用。

随着自然科學和現代技術的發展,演示手段和種類日益繁多根據演示材料的不同,可分為實物、标本、模型的演示;圖片、照片、圖畫、圖表、地圖的演示;實驗演示;幻燈、錄像、錄音、教學電影的演示等。以演示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可分為事物現象的演示和以形象化手段呈現事物内部情況及變化過程的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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