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赤字是财政上的一個專業術語,是衡量财政風險的一個重要指标。财政赤字是指财長支出超過收入的部分,意味着“花”的錢超過了“掙”到的錢。根據我國《預算法》明确規定,地方财政上不設立赤字,故此通常所稱的财政赤字,即是中央财政赤字。
赤字率則是衡量财政風險的一個重要指标,是指财政赤字占國内生産總值的比重。赤字率表示的是一定時期内财政赤字額與同期國民生産總值之間的比例關系。
對于一個國家的财政來說,國債是彌補财政赤字的主要來源,赤字的增長會加大國債的規模,而國債是要還本付息的,反過來又會加大财政赤字。财政就陷入了“赤字—國債”相互推動增長的困境,如果财政收支沒有明顯改善,随着赤字和國債的增加,,将會對未來的經濟發展産生負效應。
計算
赤字率的計算公式為:
赤字率=(政府開支-政府歲入)/GDP×100%
舉例:
以2007年财政收支狀況計算,中央财政總支出為30589.49億元(中央财政支出29557.49億元,另外安排1032億元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央财政收入為28589.49億元,兩者相抵意味着要“花”的錢比“掙”到的錢要多出2000億元,即中央财政赤字為2000億元,國内生産總值為24.66萬億元,兩者比值約為0.8%。
按照國際上通行的《馬斯特裡赫特條約》标準,赤字率3%一般設為國際安全線。我國赤字率2000年為2.9%,2001年為2.7%、2002年為2.6%,2003年為2.4%,2004年為2%,2005年為1.6%,2006年為1.3%。
特點
赤字比率高低表明的是政府在一定時期内動員社會資源的程度,反映了财政配置工具對經濟運行的影響。
運用
高赤字比率會擾亂正常的經濟運行和形成沉重的債務負擔,影響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
如果财政赤字比率過高,政府應該從以下兩方面降低赤字比率:
一是削減财政赤字;
二是調整經濟結構、提高經濟效率、加快經濟增長。
分析
1991-1995年,最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和英國),赤字比率比較高,平均為3.8%;赤字規模比較大的發展中國家(包括印度、巴西、巴基斯坦和土耳其),赤字比率平均為6%;我國的赤字比率為2%。比較來看,我國的赤字比率低于工業化國家,雖然比發展中國家赤字比率比較高的國家也低很多,但高于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這表明,我國的赤字比率比較适中。然而,如果與新興工業化亞洲國家(包括韓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泰國)的同期情況相比,我們的解釋就面臨困境。這些國家在同期不僅沒有赤字,反而有1.2%的财政盈餘比率。其實,這正是這些國家剛剛完成工業化的成果。如果作比較的話,也許同它們在工業化進程中的赤字比率進行比較更為适當。1968-1986年間(工業化進程的關鍵時期),這些國家的赤字比率平均為3.2%,大大高于我國目前的赤字比率。
國際比較說明,我國的赤字比率低于工業化國家,比發展中國家赤字比率比較高的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的赤字比率也低很多,但高于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這表明,我國的赤字比率比較适中。
赤字率過高的影響
在一些專家看來,3%至多是“大拇指法則”,是一個經驗數據或大緻預測值,并無任何經濟學理論作為支持。從各國的财政實踐來看,突破3%的赤字率司空見慣,或者說不存在3%的控制線。比如美國,在金融危機時赤字率一度突破10%。
在赤字率問題上,如何處理好防風險和穩增長的矛盾?恒大研究院院長任澤平等認為,經濟下行時期,如果控制赤字率,實施逆周期調節的力度就有限,雖然控制住了财政風險,但卻可能引發更大的風險:企業負擔加重、經濟快速下行、失業上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