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交通事故現場可分為原始現場和變動現場兩類。
價值
它是判定行駛狀态的、行駛路線的證據。由于交通的動态流動以及天氣的變化等客觀因素的影響,一些痕迹和物證可能會流失,因此當事人要及時地保護現場。如何保護?
(1)如果事故發生後有人員受傷,就要立即設法搶救傷者交通事故的受傷者可能傷勢很重,就要立即設法送醫院治療。有時傷者處于車輛輪胎下邊,不移動車輛,傷者出不來,這時要标記好車輪方位和傷者倒卧的位置。
(2)如果事故發生在偏僻地區,可供送傷者去醫院的車輛很難遇見,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也可用事故車送往醫院,但必須要提前标記好停車位置。
(3)如果不是以上兩種情況,駕駛員不準動現場上的所有車輛、物體,并要勸阻圍觀群衆不要觸摸現場車輛和物體,如果物體易散失要采取一些措施,以免遺失一些物證。
(4)要嚴防再次事故的發生。夜間在路上發生事故後,要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警告标志,以免發生事故後,再次受到車輛的碰撞。
(5)如果在道路繁華路段發生事故,要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再做好标記後,及時将車輛移開,恢複正常的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