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志願

征求志願

高校錄取及補錄的方式
“征求志願”是指對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願錄不滿額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願錄退完成後,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院校招生缺額計劃,考生再根據缺額計劃在當地招生辦填報“征求志願”,這樣使得第一志願錄取時落選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報志願的機會.征求志願在填報過後會通報征求平行志願投檔線,其分數較之前的平行志願有改動,地區稍近的分數會增高許多。
    中文名:征求志願 外文名: 别名: 分布機構:省教育考試院 涉及對象:高考考生 适用高校:錄不滿額的院校 相近概念:補錄志願

志願設置

征求志願設置:

1.文理科第一批至第五批設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從志願,每所院校均設3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志願. 2.文理科提前批也進行征求志願。 征求志願對象: 1.參與征求志願的院校為相應批次計劃未完成或追加計劃的高等院校.

2.參與征求志願的考生未達到相應批次控制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和相應批次線下20分以内的學生. 征求志願與補錄的區别: 征求志願,是在招生過程中,原報考這個志願的人數不夠,隻能通過再征求志願,才能錄取到計劃招生的人數。而補錄是在開學後,錄取的學生放棄這個學校,在校生人數沒有達到招生計劃,再補充錄取學生就叫補錄。其實在征求錄取期間,補錄志願與征求志願的概念基本上是一樣的,隻是一般在錄取結束新生開學時期的的補錄,不再使用“征求志願”的說法。

錄取工作

第一次錄取過程中,一些到檔考生因專業不服從、身體問題、放棄原有志願、不願來校就讀等原因,導緻部分招生學校的招生計劃未完成(即有缺額需再次錄取),當地高招辦會發“征求志願表”,或網上公布具體細項,再次征求考生志願,此時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可按當地教育相關部門公布的征求志願填報時間,填報征求志願,考生填報後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

這個缺額表當地教育相關部門會在正常批次招生結束後及時公布的,填報方法和當地原來填報志願方式一樣,比如平行志願的就還是平行志願。

社會實例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關于本科第一批預科未完成計劃院校第二次征集志願的通知

上一篇:輪胎特保案

下一篇:阿拉伯人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