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項權證

他項權證

土地産權相關術語
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産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房産的他項權是指除産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産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中文名:他項權證 外文名: 别名: 解釋:指除産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産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定義

房産的他項權是指除産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産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産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内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項權證書也注明這些内容。根據擔保法,房産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注銷,該房産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産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土地

《土地他項權證》是土地産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土地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屋

依據:

一、他項權利設定登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

2、《城市房地産抵押管理辦法》

二、他項權證注銷登記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提交的材料:

一、他項權利設定登記 1、房地産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3、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或未婚證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委托辦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書。 

二、他項權證注銷登記 1、他項權利注銷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 3、他項權利證; 4、銀行還款證明; 5、委托辦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書。

受理地點:辦事中心建設窗口

辦事程序:

一、他項權利設定登記 1、受理 2、審核 3、發證

二、他項權證注銷登記 1、受理 2、審核 3、注銷

承諾事限:

他項權利設定登記:3個工作日

二、他項權證注銷登記:即辦

收費标準:

他項權利設定登記 1、按物價核定收費; 2、地稅收取的印花稅5元/證。

特征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系的權利,有如下特征:

⑴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

⑵可以滿足他人對土地利用的需求。

⑶他項權利的主體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⑷它的存在對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應滿足别人的通行權。

⑸它是一種生産、生活中客觀存在的權利。

類型

土地他項權利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⑴地役權,是指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中國現行法律沒有地役權的概念,但是《民法通則》規定的相鄰權中,實際存在着地役權,如通行權、排水權等。

⑵地上權,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築、種植的權利。如建造廠房、住宅、種樹、種竹等。

⑶空中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設施的權利。如橋梁、渡漕、高架線等。

⑷地下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設管線、電纜、建設地下設施的權利。如地鐵、隧道、人防工程等。

⑸土地租賃權,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并對土地占有、使用的權利。

⑹土地借用權,是指無償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如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權。

⑺耕作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進行種植并獲取收獲物的權利。如單位征而不用的土地,應當退給農民繼續耕種。農民耕種期間,不得在該土地上興建永久性建築物或者種植多年生作物,在國家建設需要時無償退還。退還時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設單位要付給青苗補償費。

⑻土地抵押權,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規定,不轉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債權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所産生的擔保物權,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将土地折價或者以變賣方式從所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權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辦理流程

(一)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

(二)辦事須知

以獨用宗地的房地産設定抵押權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

申請辦理房地産抵押權設定登記須提供以下要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複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産權證(原件暫存);

4、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辦事時限

自受理房地産抵押權設定登記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内完成審核。

(四)稅費标準

1、登記費

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

非住房,雙方當事人各按抵押金額的0.5‰交納。

2、工本費

核發一本房地産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權利人核發房地産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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