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
據悉,2006年12月21日,中國證監會成立了“非上市公司監管辦公室”。該部門的職責被明确界定為四個方面:
一、拟定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上市股票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上市股票的申報材料并監管其發行活動;
二、核準以公開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
三、拟定公開發行不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規則、實施細則并對信息披露情況進行監管;
四、承擔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長期以來,針對非上市公衆公司的監管一直處于模糊地帶。特别是近年來随着各地非法發行和非法證券經營案件不斷出現,加強對非上市公衆公司的監管已迫在眉睫。為此,監管部門2006年就積極籌備成立相關部門,以對公開發行股票但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實施監管。業界也有人将其通俗地稱為“發行二部”。而“非上市公司監管辦公室”的成立則意味着,對非上市公衆公司的監管已正式納入法制軌道。
在法規層面上,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副主席範福春表示,《非上市公衆公司股票發行管理辦法》已經基本成型,今年年内将公布以征求意見。(2008年3月5日《第一财經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