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背景
2013年2月20日,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繼續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會議确定了五項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的政策措施(稱為“國五條”)。2月20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出台了樓市調控“國五條”。會議不僅再次重申堅持執行以限購、限貸為核心的調控政策,堅決打擊投資投機性購房,還在繼2011年之後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價控制目标。
自2009年12月份開始樓市調控以來,政策經曆了四次升級,分别是2010年1月的“國十一條”、4月的“國十條”、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國八條”,2013年2月20日出台的“國五條”是第五次調控升級。
五項政策措施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确了五項具體政策措施:
(一)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限購住房類型、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嚴格實施差别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範圍。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于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并嚴格執行準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
(五)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标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
三大亮點
通覽會議提出的五項具體政策措施,“(各地)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标”、“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擴大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範圍”等表述,是其中亮點,其餘多屬重申。
限購小範圍升級
“國五條”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提出了“限購擴容”。“國五條”規定,“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限購住房類型、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限購小範圍升級
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
這一細節可看作是“限購令”小範圍升級,原來有些城市,尤其是中西部省會城市限購執行得較為寬松,如果按照“統一要求”,則接下來會有城市調整方案,進一步收緊。限購令有可能将從一二線城市向二三線城市蔓延,範圍有所擴大。由于此類城市的剛性需求有限,較為依賴投資型客戶,限購将會對此類城市産生較大影響。
調控曆史
政策改革曆程
自2009年12月份開始樓市調控以來,政策經曆了四次升級,分别是2010年1月的“國十一條”、4月的“國十條 ”、9月的“9.29新政 ”,2011年1月的“新國八條”,2013年2月20日出台的“國五條”是第五次調控升級。
2010年1月,國辦發出的《關于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指出,要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該通知分五個方面共十一條,因此被簡稱為調控房地産市場的“國十一條”。
2010年4月17日,國務院發出《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提出十條舉措,被業内稱為房地産“新國十條”。《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通知》要求,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内限定購房套數。
2010年9月29日,國家出台鞏固樓市調控成果措施。
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度推出八條房地産市場調控措施(下稱“新國八條”),要求強化差别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各地限購曆史
北京
2010年4月30日,北京市出台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文件的通知,通知規定自5月1日起,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同一家庭隻能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上海
2010年10月7日,上海市政府批轉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産市場調控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幹意見》。暫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隻能在本市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深圳
2010年9月30日晚上11時30分,深圳緊急出台調控落實通知,規定從即日起,在深圳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兩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
廣州
繼多個城市出台限購令後,廣州2010年10月15日也出台了嚴格的限購政策。廣州市聯合人民銀行、省地稅制定了該政策,核心内容包括四大方面。其中規定,非常住家庭不準在廣州購房,未滿18歲不得單獨購買商品房。
天津
2010年10月13日,天津市政府發布樓市調控通知,規定自本通知發布日起,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區範圍内隻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對于違反規定購房者,将不予受理權屬登記手續。
台州
2011年8月25日,台州市公布《關于進一步落實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強調全市市域(含所轄縣〈市、區〉)範圍内的家庭和市域範圍外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家庭,可在市區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對在市區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範圍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範圍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市域範圍外家庭,暫停其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産登記。
廈門
國家有關部委再出重拳調控房價上漲,三套房貸款全面叫停;首套房首付調整到三成及以上;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五成。為此,廈門市推出了臨時性限購措施,1戶家庭隻能新購1套房。
甯波
甯波推出了住房“限購令”,無法提供在甯波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甯波市戶籍居民暫停在甯波市購房。這意味着,外地客暫時被擋在了甯波樓市之外。
福州
繼深圳、上海、廈門、甯波等城市後,福州市昨日也頒布樓市“限購令”,從2010年10月1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居民同一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隻能在本市五城區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杭州
杭州市研究出台新政,暫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隻能在杭州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執行購房補貼政策,恢複征收房地産登記等相關收費,并提出落實差别化信貸政策。
南京
南京市制定出台了貫徹國務院部委政策實施細則,規定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貸款。
溫州
國慶假期過後,《溫州市商品房預售方案》正式發布,規定凡是在2010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間一個家庭已經購買新開樓盤住宅一套的,其家庭成員再次購買新開樓盤住宅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時将不予通過。
海口
繼深圳、上海等各地政府接連出台住房“限購令”之後,14日,海口出台《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
武漢
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及能夠提供在武漢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論面積大小,隻能在中心城區新購一套商品住房。而對于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家庭,則暫停在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
南昌
南昌市公布限購令新規,該項規定全稱為“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的政策”。政策規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新區範圍内,隻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太原
太原市人民政府2010年1月11日下發《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房地産宏觀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意見》規定,太原市市轄六區自意見下發之日起實行限購政策,本市及外省市購房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隻能在本市市轄六區範圍内新購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昆明
2010年1月18日,昆明下發《關于在昆明市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告》。《通告》顯示,于昆明市主城區4區、3個開發(度假)區及呈貢縣範圍内,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自1月18日起,昆明市戶籍居民和非本市戶籍居民的同一購房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隻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濟南
濟南市政府就在這個周末發出了一個《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房地産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的通知》。這個通知最搶眼的規定是:不管是不是濟南的戶籍居民家庭,1月21号到年底,隻能在濟南市區範圍内新購一套新建商品房。這裡邊提到的家庭是指“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重慶
繼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外彙管理局上月發布了《進一步規範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通知》,要求境外個人在境内隻能購買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後,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和重慶外彙管理部聯合轉發上述通知,要求境外個人到重慶買房,必須提供在境内無其他住房的書面承諾。
永康
2010年11月24日,浙江永康正式發文《永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我市房地産市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暫時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自本《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本市及外縣市居民家庭隻能在我市新購買1套商品住房。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産登記手續。
蘭州
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的《關于進一步調控房價的意見》明确提出了“最嚴限購令”,具體内容是:“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區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住房均不得超過一套”,同時限定“年齡未滿18周歲的居民不得在本市買房。”
大連
2013年2月18日下午,大連市建委宣布,大連将從今日(19日)其将實行住房限購政策,同一購房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隻能在本市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對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地産登記機構不予受理房地産登記。
蘇州
蘇州2010年11月3日晚下發的通知指出,市區暫定本市以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隻能在市區新購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産登記。居民家庭簽訂住房買賣合同時,應書面聲明保證所購房屋為本意見施行後新購的唯一住房。
貴陽
2011年2月20日,原則上對已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自實施意見實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暫停向其出售貴陽市中心城區人口密集、房價過高一環内的住房。
三亞
2010年10月12日三亞市政府公布對三亞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實行限購一套商品住房政策;違法違規購房的,将不予受理房地産登記。同時明确三亞市一線海景和有優勢資源的土地将優先安排為高端度假休閑旅遊經營性項目用地。
舟山
2010年10月13日,舟山本市及市外居民家庭隻能在舟山新購1套商品住房(含存量住房)。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相關規定。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産登記手續。
成都
2011年2月15日,在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高新區等主城區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措施。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購買第2套住房,暫停購買第3套住房。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區無住房的,可憑成都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成都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主城區購房。
合肥
2011年1月26日,無論是本地還是外地居民家庭,隻能在合肥新購一套商品住房,有效期為一年。不管此前手中房産有多少套,此後在限購期内隻能有一次買新住房的機會,即使将新買的房子賣掉,也不能再買了。不過,家庭中的成年子女買房,可與父母按不同家庭計算,也不需要分戶口。
長春
2011年1月28日,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内向其售房。
沈陽
2011年3月8日,擁有1套住房的沈陽戶籍居民家庭,在二環内限購1套住房;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沈陽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二環内購房。
佛山
2011年3月18日,對已有1套住房的佛山戶籍居民家庭和能夠提供在佛山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佛山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金華
2011年3月25日,金華市域(含所轄縣〈市、區〉)範圍内的家庭和市域範圍外能夠提供金華市區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家庭,可在金華市區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呼和浩特
2011年4月19日,原則上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烏魯木齊
2011年3月10日,對在本市已擁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時限購第3套房,對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時限購第2套住房。
鄭州
2011年1月6日,鄭州市政府下發《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房地産市場宏觀調控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6日起,鄭州市将全面實施商品住房限購令,人口過密區限購一套房。無法提供在鄭州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人口過密區域購房。
石家莊
2011-2-19 石政辦發(2011)7号 自2011年2月20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市内五區、高新區範圍内實行住房限購措施。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内五區、高新區範圍内購房。
為繼續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調控政策,繼續加大房地産市場調控力度,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石政辦發〔2011〕7号》文件2011年12月31日到期後繼續執行。
2013地方細則
北京
自3月31日起禁止京籍單身人士購買二套房;嚴格按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征收個人所得稅,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個稅;進一步提高二套房貸首付款比例;新舊政策以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上海
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嚴禁發放第三套及以上購房貸款;同時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按照全年供應量不低于前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的要求;深化完善“四位一體”住房保障體系,根據确定的目标任務,确保全年新開工建設、籌措各類保障性住房和舊住房綜合改造10.5萬套、750萬平方米,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萬套、730萬平方米;加強市場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房地産市場監測走勢研判。
廣州
增加普通住房用地的供應。
天津
明确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标為: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低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嚴格按照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對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計征。
廈門
房價漲幅低于居民收入增幅公布新建商品房價格控制目标。
大連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有關精神,穩定房屋價格,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同比增幅控制在我市同期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以下。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以國家統計部門權威發布的統計指标為依據。
合肥
作為落實“國五條”的細則,合肥市明确了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的“上限”,并要求已備案的商品住房3個月内不得漲價。但對于此前“國五條”中提出的出售二手商品住房按照差價的20%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一政策如何執行,合肥市此番出台的通知中并未提及。
南京
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低于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幅。但内容中并未提及會征收20%的稅。
貴陽
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于當年貴陽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
濟南
新建商品房價格漲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水平。
重慶
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嚴格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青島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房價增幅要低于收入增幅。
鄭州
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對“20%個稅”以及“二套房利率”、“限購是否擴大”等政策暫未提及。
武漢
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于人均收入增幅。
南昌
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控制在我市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幅以内。
長沙
長沙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必須控制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居民消費價格上漲後的實際增幅以下,保持基本穩定。
深圳
從8個方面做好房地産調控,落實新國五條。八方面内容主要包括:完善房價調控工作機制、加強房地産稅收征管、嚴格實施差别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增加住房和用地供應、加快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市場預期管理。
調控失敗
2014年2月媒體發文稱,2013年全年,除了少數如溫州、海口、聊城等二三線城市之外,市場價格在京滬等一線城市的帶動下仍然普遍上漲,一線城市住宅價格漲幅均超15%。為此,多家媒體的報道直指年度房價調控目标落空,政府問責無下文。
根據社科院綠皮書預言,2014房價将穩中有升,一線城市今年春季見頂。而王石也表示今年中國樓市将非常不樂觀,常年喊漲的任志強今年也說可能出現轉折。很明顯,大家都認為2014房價不會再和2013一樣瘋狂。畢竟欲使其滅亡,先讓其瘋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