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學

地名學

學術名詞
地名(Geographicalnames)是人們對具有特定方位、地域範圍的地理實體賦予的專有名稱,是為了識别周圍的環境,對位于地表或海洋甚至星球的特定空間位置上的特定地方所賦予的名稱。[1]
    書名:地名學 别名: 作者: 類别: 原作品: 譯者: 出版社: 頁數: 定價: 開本: 裝幀: ISBN: 解釋:近代以來出現的交叉學科 怒道:便與知識的理解 補充:與地理學等有天然的聯系

内容

地名學是近代以來出現的交叉學科,與地理學、語言學、曆史學有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聯系。本欄目介紹一些地名學基本概念、常識,都選自現有的地名學著述,有些存在學術争論的還引述了不同論著中的觀點。希望大家能夠發表自己的意見,共同推動地名學的發展、繁榮。

地名的基本概念

地名:地名是人們對具有特定方位、地域範圍的地理實體賦予的專有名稱。

地名:(geographical names)人們對各個地理實體賦予的專有名稱。

地名專名:(specific terms)地名中用來區分各個地理實體的詞。

地名通名:(generic terms)地名中用來區分地理實體類别的詞。

專名化的通名:(generic terms used as specific terms)轉化為專名組成部分的通名。

地名的漢字譯寫:(transformation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用漢字書寫其他語言的地名。

地名:(Geographical Names或Place Names)是人們賦予宇宙中特定地理實體的代号,是區别某一特定地理實體與其他地理實體的一種标志。

标準地名:(Standard Geographical Names)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經标準化處理,并由有關政府機構按法定的程序和權限批準予以公布使用的地名。

通名:(Generic Term of Geographical Names)是地名中表示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實體類别的部分,在同類地名中具有相同的意義。

專名:(specific term of geographical Names)是地名中用來區分各個地理實體的部分。

通名專名化:(Generic Term Specialization)即地名的某些通名用字失去通名的含義,轉變為專名的組成部分。

地名的含義

第一,地名是人們賦予的,而不是本身自有或天然的,這種賦予從曆史發展看,經曆了從當地少數人使用到逐漸為衆人所知直至被社會大衆廣泛使用,從賦予語言到文字再到數字代碼,從約定俗成到标準化、法定化。第二,在空間上,既包括陸地,也包括海洋和海底,随着人類對宇宙探測的進展,地名命名的空間範圍逐步從地球不斷向宇宙中的其他天體擴展。第三,這裡所稱的特定,包括特定的主位、特定的範圍、特定的時間,也就是特定的時空。第四。我們所說的代号,既包括語言代号、文字代号,也包括早期的圖畫、圖形符号,以及信息時代的數字代号,反映了人類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曆程。

地名的本質屬性

1.指位性:地名之所以稱為地理實體的專有名詞,其主要原因是它所代表的這個地理實體是在地球表面上具有一定方位和範圍的,即具有一定的空間位置。

2.社會性:地名是社會的産物,它的命名、更名、發展、演變始終受着社會各方面的制約。因此它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地名的要素

地名的要素是指物質的最基本的元素,或者是構成事物的必要的、不可分的基本因素。

地名的功能

地名的功能即地名的作用和效能。主要有兩個方面:1.地名是人們工作、生活、交往不可缺少的工具。2.地名為語言學地理學、曆史學、民族學等學科的研究提供寶貴資料。

地名命名的意義

地名命名的意義通常認為是地名的字面所表達的含義,它是人們為地命名時的着眼點,或者叫命名的因由或理據。地名命名的類型

1.描寫自然景觀的:方位距離地理形态特征物産和其它特征

2.記叙人文曆史的:居民族姓史迹事件人物傳說

3.寓托思想感情的:歌頌崇仰祝福言志

4.其它命名:古老原始地名移用地名序号地名

地名标準化

地名标準化(Geographical Name Standardization)就是按照一定的标準将地名的稱謂和書寫進行統一和規範,明确其使用條件和範圍,并将其固定下來。

地名國際标準化(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of Geographical Names)即在全球範圍内統一、規範地名的書寫,實現地名的單一羅馬化。

地名國家标準化(The 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of Geographical Name)即在一個國家的範圍内,用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統一、規範地名的書寫形式,明确使用條件。

地名标準化的意義

(一)有利于維護士國家領土主權和民族尊嚴;(二)有利于國際交往和睦鄰友好;(三)有利于民族團結;(四)有利于社會治安和國防建設;(五)有利于經濟建設;(六)有利于旅遊事業和人民日常生活。

地名國際羅馬化

地名的國際羅馬化是指用羅馬字母(又稱拉丁字母)書寫的标準化地名,或轉寫的非羅馬字母文字國家的标準化地名。羅馬化,英文寫作Romanization。

介紹

地名研究源遠流長。中國古籍中不僅記載了大量地名,而且對許多地名的讀音、含義、位置、沿革以及命名規律都有闡述。如東漢初班固撰寫的《漢書·地理志》載有各類地名4000多處,并對部分地名的命名原由和名稱演變作了說明。北魏郦道元的《水經注》記載地名兩萬處左右,有語源解釋的達2300多處。

地名學作為一門學科是十九世紀後期首先在西方發展起來,并出版地名學著作,建立地名研究機構。如1872年瑞士埃格利的《地名學》,1903年奧地利納格爾的《地名學》;1890年成立的美國地名委員會,1902年成立的瑞典地名委員會,1919年成立的英國地名常設委員會等。早期的地名和地名學著作,都着重于地名的記述和語源考證。二十世紀初以後,逐步轉入綜合研究地名的階段。吉耶龍于1902~1910年出版《法蘭西語言地圖集》,圖集顯示了語言的地域分布規律,以及語言與地理之間的制約關系,促進了地名研究向地理學方向的發展。

1926年,法國多紮的《地名起源和發展》,提出用文化地理學的方法來探讨地名的年代層序,認為古代文化,諸如經濟發展、戰争、民族遷徙等,常在地名中有所反映,通過一定區域内地名的曆史特征,可以劃分地名的年代層序。中國自50年代末開始研究地名标準化,并從整體上研究地名的産生、發展和分布規律。1977年成立中國地名委員會,1980~1985年開展全國地名普查工作。出版的著作有曾世英的《中國地名拼寫法的研究》、褚亞平主編的《地名學論稿》等。

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有3個基本方面。

1、語言方面。地名由語詞構成,從詞彙學、詞源學、語法學、語音學、語義學、文字學的角度,對地名進行語詞分析,研究地名的語源、語音、含義、字形及其演變,有助于地名的正名、正字和正音工作。依據保留在地名中的古語成分,可以推論古語特征。對地名中方言詞彙的研究,可以幫助确定方言的分布界限和詞義。語言的民族性使地名研究為探索民族分布、遷徙、心理、習俗、信仰等提供資料。在科學的語言分析基礎上,做好不同國家和民族地名的譯寫規範化工作。

2、地理方面。地名是特定地理實體的指稱,地名不僅代表命名對象的空間位置,指明它的類型,而且還常常反映當地的自然地理或人文地理特征。對古地名的位置進行考證,以及利用地名推測當地在曆史時期的自然和人文地理景觀,對研究區域開發曆史和地理演變(如海岸、河道、湖泊、植被、經濟等),都是地名學研究在地理方面的課題。在研究聚落起源方面,地名資料更有價值。對地方性地名通名的研究,有助于認識當地的特殊地理景觀。

3、曆史方面。地名是時代的産物,又具有相對穩定性,因而能保留較多的曆史信息。通過研究地名可以說明許多曆史問題,對研究曆史時期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都有幫助。

研究方法

地名學主要采用綜合研究法,但根據研究内容和目的不同,可側重采取不同的方法。如研究地名語源、語音和含義,重點采用語言分析法;研究地名的發生和發展規律,多采用曆史比較法;研究地名現象的數量關系,多采用統計法;研究地名的分布規律和名地關系,多采用地理法和地圖制圖法。實地調查法對解決文獻中的疑難問題和收集地名語音、方言詞義、民間詞源等是必不可少的。整理古今文獻中的地名資料,也是地名研究的重要方法。

地名是特定地理實體的指稱,地名不僅代表命名對象的空間位置,指明它的類型,而且還常常反映當地的自然地理或人文地理特征。

對古地名的位置進行考證,以利用地名推測當地在曆史時期的自然和人文地理景觀,研究區域的開發曆史和地理演變等,都是地名學在地理方面的課題。在研究聚落起源方面,地名資料更有價值。對地方性地名通名的研究,有助于認識當地的特殊地理景觀。地名是時代的産物,又具有相對穩定性,因而能保留較多的曆史信息。通過研究地名可以說明許多曆史問題,對研究曆史時期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都有幫助。

地名學的分支學科有研究地名基本原理的普通地名學,包括研究地名的本質和功能、産生和發展以及分布的規律;有研究一定區域内地名的系統及其與自然、人文地理環境關系的區域地名學;有研究個體地名的地名考證學;有研究地名的語音、書寫和譯寫标準化,以及地名儲存、檢索、管理的實用地名學。由于地名學自身的發展還欠成熟,上述分科還不成為獨立的分支學科。

地名學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綜合研究法,但根據研究内容和目的不同,又有不同的側重。如研究地名語源、語音和含義,重點采用語言分析法;研究地名的發生和發展規律,多采用曆史比較法;研究地名現象的數量關系,多采用統計法;研究地名的分布規律和名地關系,多采用地理和地圖制圖法;實地調查法對解決文獻中的疑難問題和收集地名語音、方言詞義、民間詞源等是必不可少的。整理古今文獻中的地名資料,也是地名研究的重要方法。

綜合性

對于地名學在科學中的地位,目前有不同看法。有的學者認為地名是語言現象,因而把地名學納入語言學的範圍,屬于專名學的一個分支。部分學者認為地名是特定地理實體的指稱,任何地名都有地域性的特點,應屬地理學的分支。

一些學者認為地名是曆史的産物,應屬曆史學的分支或是曆史地理學的分支。還有的學者認為地名是人類文化的一個寶庫,應屬文化人類學的分支。誠然,名學與語言、地理、曆史、測繪、民族、民俗、考古等學科有關,但它不是孤立地借助于一個學科的資料和研究方法就能取效的,考慮到地名學有自己的特殊研究對象——地名,并已逐漸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方法——綜合研究法。因此,不少學者主張地名學是一門與多種學科有關的獨立學科。

地名學的研究意義在于:在對大量地名進行語詞分析、沿革考證的基礎上,進一步從整體上探索地名的産生、發展及其分布規律,對于實現地名标準化,克服一地多名、一名多地、寫法分歧、用字生僻、位置不清、類型不明等現象有重要意義;清理外來地名和含義不妥的地名,有利于維護國家領土的主權和民族的尊嚴,以及國内各民族的團結;地名單一羅馬化,有利于日益增多的政治、經濟,科學、文化的國際交流;通過地名與自然和社會環境之間關系的研究,對發展科學、文化、經濟建設可提供重要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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