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的确定
高層次人才的身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明确認定。
傑出人才認定标準
1.諾貝爾獎獲得者(物理、化學、生理或醫學、經濟學獎)。
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4.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麥、挪威、芬蘭、比利時、瑞士、奧地利、荷蘭、澳大利亞、新西蘭、俄羅斯、新加坡、韓國、西班牙、印度、烏克蘭、以色列國家最高學術權威機構會員(一般為member或fellow,中國一般将其統一翻譯為“院士”,見中國科學院國際合作局的網站。
地方級領軍人才認定标準
1.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含副省級市)級以上優秀專家;省工藝美術大師;省名中醫稱号獲得者;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2.近5年,獲得以下獎項者:
(1)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前5名;
(2)省、部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前3名、省、部技術發明獎一等獎前3名,省、部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前5名、一等獎前3名;
(3)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
(4)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前2名;
(5)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6)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第1名;
(7)“全國德藝雙馨電視藝術工作者”(百佳電視藝術工作者)榮譽稱号;
(8)長江韬奮獎;
(9)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單項獎(含子項5個:文藝類圖書、電影、電視劇片、戲劇、歌曲)主要作者(含編劇、導演)和主要演員前3名;
(10)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單項獎(文華劇作獎、文華導演獎、文華編導獎、文華音樂創作獎、文華舞台美術獎、文華表演獎)一等獎、二等獎第1名;
(11)中國廣播影視大獎(子項2個: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視劇“飛天獎”)主要作者(含編劇)、導演和主要演員前3名;
(12)全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廣播播音員主持人獎、電視播音員主持人獎);
(13)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省專利獎金獎(須為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
(14)中國服裝設計金頂獎;
(15)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2名;
(16)中國通信标準化協會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2名;
(17)中國通信學會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2名。
(18)中國IT年度人物獎;
(19)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市長獎;
(20)神農中華農業科技獎一等獎第1名;
(21)王選新聞科學技術獎人才獎終身成就獎、傑出人才獎;
(22)鵬城傑出人才獎;
(23)中國出版政府獎優秀出版人物獎;
(24)光華龍騰設計創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傑出青年;
(25)南粵功勳獎;
(26)南粵創新獎;
3.近5年,擔任以下職務者:
(1)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專家組成員;項目(課題)第一副組長、分課題組長,且項目(課題)通過驗收;
(2)國家科技支撐(攻關)計劃課題第一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3)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助理、課題組第一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4)國家“863計劃”主題項目或重大項目首席專家,國家“863計劃”專題組組長、副組長,且專題通過驗收;
(5)“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重大項目第一負責人,且項目通過驗收;
(6)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中方項目第一負責人,且完成項目通過驗收;
(7)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副主任前2名、工程學術(技術)委員會主任,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
(8)省、部(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省、部工程實驗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9)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優秀成果項目第一負責人;
(10)全國專業标準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1)珠江學者特聘教授;
(12)深圳市“鵬城學者”長期特聘教授;
(13)文化部優秀專家;
(14)國家精品課程負責人;
(15)高等院校國家重點學科帶頭人;
(16)在任國家規劃布局内重點軟件企業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各單位2年内僅可申報1人);
4.近5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或“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項目第一負責人,且項目通過結題驗收;
5.近5年,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人選;
6.近5年,百千萬知識産權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選;
7.近5年,入選中宣部“四個一批”人才;
8.近5年,廣東省委宣傳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一層次培養對象;
9.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國家重點學科博士生導師,且來深高校擔任博士生導師者;
10.近5年,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國家級培養對象;
11.近5年,全國名校長、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師榮譽稱号獲得者;
12.近5年,直接培養出獲得奧運會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第二、三名運動員的主教練員;
13.近5年,培訓2年以上的運動員輸送後4年内取得奧運會冠軍的主教練員;
14.獲得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或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資格證書且正受聘我市銀行、證券、期貨、保險業擔任公司首席分析師者(或首席經濟學家)、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經證監會核準)、公募基金經理職務2年以上者(各單位2年内僅可申報1人);
15.近5年,連續3年獲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師”(行業排名前2名,研究小組前2名)者;
16.近5年,“深圳市産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獲獎金額排名居本行業獲獎人員前5%的副總經理級别及以上者;
17.近5年,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重要方向項目負責人,且項目通過驗收;
18.近5年,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主任,任期内考核結果為合格者;
19.近5年,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
20.近5年,廣東省引進創新科研團隊帶頭人;
21.近5年,廣東省引進領軍人才;
22.近5年,獲得特級教師稱号,且擔任下列職務之一者:深圳市基礎教育系統“名師工程”名校長、名教師、深圳市中小學名校長工作室、名師工作室、教科研專家工作室主持人;
23.近5年,獲得北美精算師、英國精算師、澳洲精算師或中國精算師資格證書且正受聘我市保險公司法人機構擔任總精算師或精算責任人者(各單位2年内僅可申報1人);
24.近5年,經國家、廣東省确認由深圳市輸送并代表國家參賽,獲得奧運會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個人項目第1至3名次的現役運動員;
25.近5年,獲得‘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号的技術技能型、複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朝陽區高層次人才
申報“鳳凰計劃”的高層次人才,應在海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外著名高校、研究機構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國際組織、國外政府機構、著名非政府組織中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的專家、學者;
(3)在國際知名企業、跨國公司工作,熟悉相關領域業務和國際規則,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中高級管理或技術人才;
(4)擁有自主知識産權,掌握核心技術,或具備先進的管理與專業知識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申報工作類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的還應滿足:
(1)申請人原則上應在2012年1月1日後來朝陽工作;
(2)申報人原則上應具有5年(含)以上海外工作經驗(博士及以上學位可放寬至2年);
(3)工作類海外高層次人才與工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勞務合同的期限應在3年(含)以上。
(4)用人單位要有完整、合理的人才使用、培養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申報創業類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的還應滿足:
(1)其企業注冊成立時間應在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2年9月1日以前,且在2008年1月1日以後;
(2)企業注冊資本金中現金資産不少于50萬元;申報人所占股權一般不低于30%,且為第一大自然人股東。一家企業隻能申報1名創業類人才。
(3)申報材料中需提交商業計劃書。
(4)已獲得融資的企業需提交融資情況說明。
後備級人才認定标準
1.深圳市工藝美術大師;深圳市名中醫、優秀中醫。
2.近5年,獲得以下獎項者:
(1)省、部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前3名;省、部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前3名;省、部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前3名;
(2)省廳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第1名;
(3)市(地級市以上)科學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第1名;
(4)深圳市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第1名;
(5)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第1名;
(6)省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第1名;
(7)深圳市教育教學科研優秀成果特等獎第1名;
(8)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9)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第1名;
(10)省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單項獎第1名;
(11)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單項獎(文華劇作獎、文華導演獎、文華編導獎、文華音樂創作獎、文華舞台美術獎、文華表演獎)三等獎第1名;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分項獎文華藝術院校獎一等獎第1名(桃李杯舞蹈比賽、民族樂器演奏比賽、小提琴演奏比賽);
(12)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群星獎”優秀節目獎獲獎人第1名(舞蹈、戲劇、曲藝類的編導或主要表演者,音樂類作曲者,美術、書法、攝影類作者);
(13)文聯獎(須為個人獲得)(子項12個:中國戲劇獎、大衆電影百花獎、電影金雞獎、音樂金鐘獎、全國美術展覽獎、曲藝牡丹獎、書法蘭亭獎、雜技金菊獎、攝影金像獎、民間文藝山花獎、電視金鷹獎、舞蹈荷花獎)最高等級獎第1完成人;
(14)省專利獎優秀獎(須為專利發明人及設計人);
(15)中國十佳服裝設計師;
(16)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17)中國通信标準化協會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18)中國通信學會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19)王選新聞科學技術獎人才獎特别貢獻獎;
(20)光華龍騰設計創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傑出青年提名獎;
(21)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須為專利設計人);
3.近5年,擔任以下職務者:
(1)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分課題副組長前2名,且項目(課題)通過驗收;
(2)國家科技支撐(攻關)計劃課題第二、三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3)國家“973計劃”課題組第二、三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4)國家“863計劃”課題組組長、副組長,子課題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5)“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面上項目第一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6)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中方主要參加人員前3名,且完成項目通過驗收;
(7)市(地級市以上,下同)、廳(重點)實驗室主任、市技術中心主任、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實驗室主任,省工程實驗室學術委員會主任;
(8)擔任全國專業标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9)省級精品課程負責人;
(10)高等院校省重點學科帶頭人;
(11)在任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在任市(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生物、互聯網、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創意和新一代信息技術六大戰略性新興産業列入市政府扶持計劃項目的在任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在任深圳重點軟件企業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各單位2年内僅可申報1人)。
4.近5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項目第一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5.近5年,廣東省委宣傳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二層次培養對象;
6.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國家重點學科教授或研究員,來深高校聘為教授或研究員者;
7.近5年,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省級培養對象;
8.近5年,獲得全國優秀班主任榮譽稱号,教育部“青年骨幹教師培養計劃”人選;
9.近5年,直接培養出獲得奧運會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第4至8名次運動員;
10.近5年,培訓2年以上的運動員輸送後4年内取得奧運會第2至3名次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3人次冠軍(成績為近5年取得)的主教練員;
11.近5年,直接培養出獲得全運會、全國錦标賽冠軍、亞軍的主教練員;
12.近5年,獲得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的出站留(來)深博士後;
13.博士後出站留(來)深從事科研工作滿3年者;
14.近5年,連續2年獲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師”(行業排名前3名,研究小組前2名)者;
15.近5年,連續3年獲得《新财富》金牌董秘者;
16.近5年,“深圳市産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獲獎金額排名居本行業獲獎人員前5%的非高管人員或前5%-15%的人員;
17.近5年,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重要方向項目課題負責人,且課題通過驗收;
18.近5年,省、市(副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學科)、醫學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
19.近5年,廣東省引進創新科研團隊核心成員(限一次性申報3人);
20.近5年,深圳市基礎教育系統“名師工程”名校長、名教師、中青年骨幹教師;深圳市中小學名校長工作室、名師工作室、教科研專家工作室主持人;
21.近5年,獲得特級教師稱号且在深圳市基礎教育系統從事相應專業工作者;
22.近5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
23.近5年,獲得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或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資格證書後在深銀行、證券、期貨、保險業從事相應專業工作者;
24.近5年,獲得北美精算師、英國精算師、澳洲精算師或中國精算師資格證書且在深保險業從事精算專業工作;
25.近5年,獲得“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者;
26.近5年,經國家、廣東省确認由深圳市輸送并代表國家參賽,獲得奧運會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個人項目第4至8名次的現役運動員;
27.近5年,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企業組、團隊組前3名、全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企業成長組、初創項目組一等獎,且在我市落戶的企業或創業團隊獲獎項目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各單位限認定1人,2年内不得更換);
28.近5年,獲得省級技術能手或者省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前3名的技術技能型、複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經認定的重點企事業單位
新引進人才,且具有通過全國統考取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取得(換發)廣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其中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
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且獲得相應學位的國内高校畢業生,或在國(境)外高校全日制學習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學曆(學曆、學位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曆及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曆及學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取得大學本科學曆及學士學位,年齡在25周歲以下。
黑龍江政策
為持續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推進和完善創新體系建設,加快黑龍江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與發展,2021年3月25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措施》,鼓勵建設投資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新型研發機構。
新出台的政策在新型研發機構初創期、績效後補助、稅收優惠、金融服務、優先保障用地等方面給予支持。其中,初創期三年内,對備案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一次給予200萬元資助,由國家高層次人才領辦創辦,且本人持股10%以上的新型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400萬元資助;對非初創期新型研發機構實施績效後補助支持,每三年評估一次。
按績效擇優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由國家高層次人才領辦創辦,且本人持股10%以上的新型研發機構,每家最高不超過600萬元補助;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類新型研發機構依照相關規定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