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目标
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四大原則
- 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2.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的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争。
3.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
4.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台灣地區人民的權益并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
三個階段的進程
近程(互惠交流階段)
(一)以交流促進了解,以互惠化解敵意;在交流中不危及對方的安全與安定,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以建立良性互動關系。
(二)建立兩岸交流秩序,制訂交流規範,設立中介機構,以維護兩岸人民權益;逐步放寬各項限制,擴大兩岸民間交流,以促進雙方社會繁榮。
(三)在國家統一的目标下,為增進兩岸人民福祉:大陸地區應積極推動經濟改革,逐步開放輿論,實行民主法治;台灣地區則應加速憲政改革,推動國家建設,建立均富社會。
(四)兩岸應摒除敵對狀态,并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争端,在國際間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以利進入互信合作階段。
中程(互信合作階段)
(一)兩岸應建立對等的官方溝通管道。
(二)開放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共同開發大陸東南沿海地區,并逐步向其他地區推展,以縮短兩岸人民生活差距。
(三)兩岸應協力互助,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
(四)推動兩岸高層人士互訪,以創造協商統一的有利條件。
遠程(協商統一階段)
成立兩岸統一協商機構,依據兩岸人民意願,秉持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社會公平及軍隊國家化的原則,共商統一大業,研訂憲政體制,以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廢除争議
該綱領在台灣地區前領導人李登輝的參與下完成。陳水扁上台時承諾的“四不一沒有”中包括“沒有廢除國家統一綱領與國家統一委員會的問題”,不過他自上任後一直到2006年初為止從未提起國統綱領。
2006年春節時,台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表示将認真考慮廢除國統會及國統綱領,台灣應該勇敢地走自己的路。此舉遭到在野黨國民黨的猛烈抨擊,認為是完全違背了他所作出的“四不一沒有”的承諾:
1月30日,美國國務院在簡報時主動針對陳水扁的新春談話發表聲明,重申美國對台政策“一個中國,台灣關系法和三項公報”。主動表态是罕見的舉動。
此外綠營認為立法院曾決議要求"總統府"内非編制組織要停止運作,國統會也是屬于非編制内的組織。"副總統"呂秀蓮表示,中國大陸六年來不放棄以武力對付台灣,國人同胞輕忽了中國大陸的武力威脅,“四不一沒有”的前提已經完全不存在,陳水扁并未違背“四不一沒有”。李登輝于2月26日時表示,執政者隻要不去做、宣布終止即可,根本不必廢統。
而立法院長王金平則強調說,當初國統會與國統綱領是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頒布實施的,這與立法院上會期審查總統府預算時通過決議,要求總統府内非編制組織包括人權委員會、科技咨詢委員會停止運作的情形不同,因為這些組織都是沒有法源依據的。馬英九則表示,陳水扁要對自己的行動完全負責。
宣布終止
2006年2月27日,陳水扁在主持國安高層會議後最終決定,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cease to function),不再編列預算,原負責業務人員歸建;國家統一綱領也“終止适用”(cease to apply),并依程序送交行政院查照。由于受到在野黨、美國政府等各方面的壓力,他改“廢除”為“終止”。
各方反應
台灣地區泛藍陣營對此均表示強烈反對。由國民黨立委丁守中發起連署的“總統”罷免案,超過成案門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決議在野聯盟結合所有反對力量,全力推動罷免“總統”案。并要求陳水扁說明國統會是否還存在。藍營自知依立法院席次,罷免案最後仍難過關,象征的意義大于實質意義。事實上,馬英九當選“總統”後亦不再提及此事。
台灣地區泛綠陣營大多對此表示支持。台灣地區前領導人李登輝表示,國統會、國統綱領都是當時曆史下的産物,的确應該終止。考試院長姚嘉文表示“可以接受”。面對藍營要求“說明國統會是否還存在”,陳水扁政府一直回避。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說,台灣當局不顧島内外的強烈反對,一意孤行,決定終止“國統會”、“國統綱領”,這是對國際社會普遍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和台海和平穩定的嚴重挑釁,是在走向“台獨”的道路上邁出的危險一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指出,台灣當局決定終止“國統會”和“國統綱領”,是對國際社會普遍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的公然挑釁和對台海地區和平穩定的嚴重破壞。對台灣當局加緊“台獨”分裂活動的危險性,必須保持高度警惕。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曾慶紅指出,我們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将繼續努力争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決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祖國分割出去。
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艾瑞裡本來表示,美國的理解是陳水扁“總統”并沒有廢除,隻是凍結了國統會,且重申了不會改變現狀的承諾,美國很重視這項承諾。他也表示,美國持續強調,北京方面需要與台灣民選的領導階層展開對話。但是在3月2日,國務院強烈要求陳水扁毫不含糊的确認國統會沒有廢除。發言如下:“我們看到報道指出,台灣的高級官員們說,有關國家統一委員會,“廢除”與“終止運作”其間并無差别;又說台灣本周稍早的動作,其效果是廢除此一委員會。
我們被告知,此一報道是錯誤引述台灣官員的談話。我們期待台灣當局公開更正此一紀錄,并且毫不含糊的确認2月27日之宣布:沒有廢除國家統一委員會;沒有改變現狀;各項承諾仍然有效。
我們從台灣當局獲得的理解是:台灣在2月27日的動作是深思熟慮之舉,以不改變現狀,一如陳水扁在七點聲明裡清楚表達的。
背棄一項承諾會改變現狀,并且會違反上述的理解。
我們相信,台灣信守各項承諾對于維持現狀至關重要。我們的堅定政策是不應片面改變現狀,誠如我們多次說過的。
新加坡外交部在2月28日發表聲明表示,新加坡對此表示遺憾,并認為這将升高外界對台灣此舉意圖的關切,同時也無助于維持台海兩岸的穩定關系。外交部同時重申,新加坡維持“一個中國”政策,而且反對任何單方面改變台海現狀的舉動。
日本外務省表示,日本政府對台海兩岸問題的政策立場不會因此而有改變,将維持1972年發表的《日中共同聲明》既定政策,尊重中國一中的主張,但也堅決反對任何一方以非和平的方式來解決紛争,期待兩岸早日透過和平對話來解決問題。
德國聯邦總理默克爾2006年3月2日表示,德國政府堅定不移地奉行一個中國的政策,對台灣當局不久前的舉動感到擔憂,希望台灣問題根據一個中國原則得到和平解決。
評論
2006年2月,台灣團結聯盟主席蘇進強說,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東南沿海部署導彈逐年增加,對台灣威脅未減緩,他支持廢除國家統一委員會及國家統一綱領;他又說,這樣做還不夠,連四不一沒有都應該拿掉;他又說,如果美國要幹涉台灣廢除國家統一委員會及國家統一綱領,等于幹涉台灣内政。
2013年8月23日,前“中華民國外交部”次長高英茂在“勤政為民,壯大台灣-民主進步黨八年執政研讨會”說,陳水扁政府于2002年8月提出一邊一國,2003年11月推動防禦性公投,2006年6月終止适用國家統一綱領及推展台灣正名運動,凸顯民主進步黨政策的草率和粗糙;這些重大政策的内容與内涵模糊不清,連最關心台灣的盟友都搞不清楚“到底是為了建構台獨、改變現狀,還是要在既有現狀上推動國家主權的正常化”,每次貿然宣布一個新政策,常變成台灣内部相關單位及國際社會對口政府機關不知所措的意外。
2013年9月,時任國策研究院文教基金會資深顧問的蘇進強接受中評社專訪時表示,陳水扁政府執政時最大的戰略錯誤就是終止适用國家統一綱領,“但反過來說,在李登輝執政的時代,大陸的一個比較大的失誤就是沒有重視國統綱領;假如那時大陸接受國統綱領的話,兩岸的關系應該已經進入了中程階段”;如果台灣能盡早恢複适用國家統一綱領,兩岸關系可能會得到更為良好的發展;恢複國家統一綱領,就在現任總統馬英九一念之間。
2013年10月21日,蘇進強說,國家統一綱領是戰略性文件,可以擴展台灣的生存空間,鞏固兩岸的和平發展;縱使馬英九“總統”任内無法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國家統一綱領的功能性也值得藍綠陣營重新正視;何況國家統一綱領隻是由行政院會議通過的政治性宣示,并非法律,因此再透過行政院會議修正或恢複,在政治上争議不大,“馬英九可為而不為,實在令人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