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
本标準與GB2760-1996、GB/他12493—1990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
——增加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
——增加了食品分類系統;
——在危險性評估的基礎上,結合食品分類系統,調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和最大使用量;
——調整了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範圍、使用量的檢索方式,分為以食品添加劑名稱漢語拼音排序和以食品分類号排序兩種形式;
——增加了可在各類食品中按生産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劑名單,以及按生産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劑所例外的食品類别名單;
——整合修訂了GB/T12493—1990;
——對GB2760—1996的附錄進行了調整。
注:本标準已被GB2760—2011代替
食品添加劑使用标準
1範圍
本标準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範圍及最大使用量或殘留量。
2術語和定義
2.1食品添加劑
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營養強化劑、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也包括在内。
2.2最大使用量
食品添加劑使用時所允許的最大添加量。
2.3最大殘留量
食品添加劑或其分解産物在最終食品中的允許殘留水平。
2.4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
保證食品加工能順利進行的各種物質,與食品本身無關。如助濾、澄清、吸附、脫模、脫色、脫皮、提取溶劑、發酵用營養物質等。
2.5國際編碼系統(INS)
食品添加劑的國際編碼,用于代替複雜的化學結構名稱表述。
2.6中國編碼系統(CNS)
食品添加劑的中國編碼,由食品添加劑的主要功能類别(見附錄E)代碼和在本功能類别中的順序号組成。
3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
3.1食品添加劑使用時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不應對人體産生任何健康危害;
b)不應掩蓋食品腐敗變質;
c)不應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或以摻雜、摻假、僞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d)不應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e)在達到預期目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3.2在下列情況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劑:
a)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b)作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提高食品的質量和穩定性,改進其感官特性;
d)便于食品的生産、加工、包裝、運輸或者貯藏。
3.3食品添加劑質量标準
按照本标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相應的質量規格要求。
3.4帶入原則
在下列情況下食品添加劑可以通過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劑)帶入食品中:
a)根據本标準,食品配料中允許使用該食品添加劑;
b)食品配料中該添加劑的用量不應超過允許的最大使用量;
c)應在正常生産工藝條件下使用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該添加劑的含量不應超過由配料帶入的水平;
d)由配料帶入食品中的該添加劑的含量應明顯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該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4食品分類系統
食品分類系統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範圍,隻适用于本标準,見附錄F。如允許某一食品添加劑應用于某一食品類别時,則允許其應用于該類别下的所有類别食品,另有規定的除外。
5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附錄A的規定。
6營養強化劑
營養強化劑的使用應符合GB14880和相關規定。
7食品用香料
用于生産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應符合附錄B的規定。
8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
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的使用應符合附錄C的規定。
9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及其配料
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及其配料的使用應符合附錄D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