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承接市教育局下放的設置幼兒園和民辦普通初中、小學、非學曆培訓學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制定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内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态、宣傳思想和群衆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内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同步指導相關黨建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黨的理論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統一戰線工作、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拟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工作。
(四)負責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
(五)負責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
(六)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七)拟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統籌全市教育資源配置和結構布局調整,參與城區教育設施配套規劃方案的審核工作。承擔公辦中等學曆教育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等工作,以及高等學曆教育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等報批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八)負責駐濟省屬部屬高校的聯絡服務工作。負責國内外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及相關協調服務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市屬高等學校領導班子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教育産業招商和高校院所引入工作。
(九)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拟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内部審計工作。
(十)負責全市各類學曆教育考試招生和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教育教學的科學研究以及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負責與國(境)外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對全市中等及以下教育階段國際學生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管。
(十二)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十三)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高等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和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
内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體育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挂學校安全科牌子)
(二)組織人事科(挂宣傳法規科牌子)
(三)财務審計科
(四)教育科
(五)體育科
(六)縣政府教育督導室(股級)
人員編制
縣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領導職數配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主任督學1名(副科級);科長(主任)6名。可配備工勤人員1名。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1.原文化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濟北少兒體校整建制移交教育體育局。
2.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