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
旅遊項目也是層出不窮.這幾年在旅遊行業中又出現了新的職業——伴遊。有很多人混淆了"伴遊"和"導遊",甚至有人認為伴遊也是導遊的一種。
詳細釋義
作為職業,“導遊”顧名思義”導”指引,引導;”遊”遊覽,遊玩.“導遊”就是引導他人遊覽的人,在牛津字典中的解釋,導遊是指路的人,是旅遊者雇傭的向導者。導遊人員需要知道旅遊者參觀地的相關知識,還必須了解這個國家政治、社會、文化和曆史背景等綜合性知識;也應該對世界上的其它人民和地方有一定了解。
也有人把”導遊”解釋為給他人指路的人。在旅行或訪問中指出有趣景觀的人。在印度,有人把導遊定義為擁有知識和經過專業培訓,被旅遊者雇傭,在旅遊期間引導其了解和欣賞旅遊目的地的人。在我國的《導遊人員管理條例》中,對從事導遊人員的規定是:依照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導遊證,接受旅行社委派,為旅遊者提供向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的人員.
”伴”有做伴,陪同的意思,和”遊”組在一起就是”伴遊”.這是個新名詞沒有很具體的解釋,我們隻能從字面理解為”一起做伴遊覽”.也可以理解成受雇傭方與雇傭方達成協議一起做伴外出旅遊,受雇者就是我們所說的伴遊人員.伴遊做為職業,還沒有任何與之有關的法律條文,對其進行說明和職業要求.這一項被人們普遍默認的職業.算是自由職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