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重樹木

樊重樹木

古代文言文
《樊重樹木》是一篇古文,選自《齊民要術》序。形容任何事情都有一個積累的過程。樊重想要做器物,他先種梓樹與漆樹,當時人們嘲笑他,可他不理睬他們,最終事成。俗諺說:“一年的計劃,不如種谷子;十年的計劃,不如種樹木.”說的就是這件事。
  • 作品名稱:樊重樹木
  • 外文名:
  • 作品别名:樊重種樹
  • 作者:
  • 創作年代:
  • 作品出處:《齊民要術》
  • 文學體裁:
  • 人物:樊重

原文

1樊重,字君雲。世善農稼,好貨殖。重性溫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經産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歲倍,乃至開廣田土三百餘頃。其所起廬舍,皆重堂高閣,陂渠灌注。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鹹求假焉。赀至巨萬,而赈贍宗族,恩加鄉闾。外孫何氏,兄弟争财,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縣中稱美,推為三老。年八十餘終,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遺令焚削文契。債家聞者皆慚,争往償之。諸子從敕,竟不肯受。(——選自《齊民要術》序)

2樊(fán)重欲作器,先種梓漆。時人嗤之,曰:“爾老矣,俟(sì)日後作器,何及?”樊重不答。春來秋去,積以歲月,梓漆皆得其用。向之笑者,鹹來求假。此種植之不可已也。諺曰:“一年之計,莫如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此之謂也。

譯文

1.樊重,字君雲。他家世世代代都很擅長耕種莊稼,并且喜歡做生意。樊重性情溫和厚道,做事情很講究法度。他們家三代沒有分家,财物共有,但子孫都相互禮敬,家裡常常像官府一樣講究禮儀。樊重經營家裡的産業,非常得法,一點損失浪費都沒有;他使用仆人、傭工,能夠人盡其用。所以家裡能夠上下同心戮力,财産和利潤每年都成倍增長。以至于後來擁有田地三百餘頃。樊重家所建造的房舍都是層樓高閣,四周有陂渠灌注。樊重家還養魚、養牲畜,鄉裡有窮困緊急的人向他家求助,樊重一般都滿足他們。樊重曾經想制作器物,他就先種植梓材和漆樹。

當時的人們都對他的做法嗤之以鼻。但是在幾年之後,梓樹和漆樹都派上了用場。過去那些恥笑他的人,現在返過來都向他借這些東西。樊重的錢财積累至成千上萬,他便經常周濟本家同族,施惠于鄉裡。樊重的外孫何氏,兄弟之間為一些财産而争鬥,樊重為他們的行為感到羞恥,索性送給他們兩頃田地,來解決他們兄弟之間相互憤恨,相互訴訟。本縣的人都稱道樊重的行為和品德,将他推為三老。

樊重在八十多歲的時候去世,他平素所借給别人的錢财多達數百萬,他在遺囑中安頓子女們将那些有關借貸的文書契約全部燒掉。向他借貸的那些人聽說後都感到很慚愧,争先恐後地前去償還。樊重的孩子們都謹遵父親的遺囑,一概不接受。

2.樊重曾經想制作器物,他就先種植梓材和漆樹。當時的人們都對他的做法嗤之以鼻。但是在幾年之後,梓樹和漆樹都派上了用場。過去那些恥笑他的人,都反過來都向他借這些東西。這說明種植樹木是不可以停止的啊!(做事應從長遠考慮)

注釋

(1)樊(fán)重:人名,樊重,生卒年不詳,字君雲,西漢末年南陽湖陽(今南陽市唐河縣湖陽鎮)人。樊姓發源于河南濟源,在河南繁衍興旺,其中有一支遷至今唐河湖陽,迅速繁衍成為南陽郡大姓。湖陽樊姓至樊重,在西漢末、新莽初,成為全國有數的大莊園主。樊重有子樊宏(參見《劉秀的舅舅壽張侯樊宏》)、樊丹,有女樊娴,嫁于舂陵宗室南頓令劉欽,生劉演、劉秀、劉仲三兄弟,其中劉演死于更始皇帝迫害,劉仲在征伐山東時死于戰陣,劉秀于公元25年在河北高邑即皇帝位,被稱作漢光武帝,創立東漢195年基業。

(2)嘗:曾經。

(3)嗤:譏笑,嘲笑。

(4)皆得其用:都能讓它們派上用場。用:用處。

(5)向:從前的、舊的。

(6)鹹:全,都。

(7)已:停止。

(8)諺:諺語。

(9)此之謂也: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10)假:借。

(11)然:然而。

(12)梓(zǐ)漆:梓樹和漆樹。

(13)作:制作。

(14)積:積累。

(15)欲:想要。

(16)器:器物;家具。

介紹

《齊民要術》是南北朝(公元420年~公元581年)時的重要農學書籍,作者是東魏(公元534年~公元550年)的賈思勰,共十卷,九十二篇,還有自序和雜說各一篇。作者的事迹記載不詳。全書所引用的古籍将近二百種之多,其中的《四民月令》等曆史價值很好的農書現先已經散失,本書為後人的研究提供了寶貴的參考資料。

書名中的“齊民”,指平民百姓。“要術”指謀生方法。《齊民要術》大約成書于北魏末年(533年-534年),它系統總結了在此以前中國北方的農業科學技術,對中國古代農學的發展産生過重大影響。

《齊民要術》由序、雜說和正文三大部分組成。正文共92篇,分10卷。一般認為,雜說部分是後人加進去的。

達爾文說,他的人工選擇思想形成是受到中國古代的一部百科全書的影響,這部書指的就是《齊民要術》。

賈思勰,我國古代農學家。益都(今屬山東)人。出生在一個世代務農的書香門第,其祖上就很喜歡讀書、學習,尤其重視農業生産技術知識的學習和研究,這對賈思勰的一生有很大影響。他的家境雖然不是很富裕,但卻擁有大量藏書,使他從小就有機會博覽群書,從中汲取各方面的知識,為他以後編撰《齊民要術》打下了基礎。成年以後,他開始走上仕途,曾經做過高陽郡(今山東臨淄)太守等官職,并因此到過山東、河北、河南等許多地方。

每到一地,他都非常重視農業生産,認真考察和研究當地的農業生産技術,向一些具有豐富經驗的老農請教,獲得了不少農業方面的生産知識。中年以後,他又回到自己的故鄉,開始經營農牧業,親自參加農業生産勞動和放牧活動,對農業生産有了親身體驗,掌握了多種農業生産技術。大約在北魏永熙二年(533年)到東魏武定二年(554年)期間,他将自己積累的許多古書上的農業技術資料、詢問老農獲得的豐富經驗、以及他自己的親身實踐,加以分析、整理、總結,寫成農業科學技術巨着《齊民要術》。

《齊民要術》是中國北魏的賈思勰所着的一部綜合性農書,也是世界農學史上最早的專着之一。使中國現存的最早最完整的農書。它系統地總結了6世紀以前黃河中下遊地區農牧業生産經驗、食品的加工與貯藏、野生植物的餓、利用等,對中國古代農學的發展産生過重大影響.

道理

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早作準備,有長遠打算。

文言常識

1.釋“向”。上文“向之笑者”中的“向”,指早先。“向”表示過去時,可指“剛才”、“早先”、“從前”等,離開時間的長短,要視上下文而定。樊重從種梓漆到能派上用處,至少要十年,所以“向之笑者”可譯成早先(或從前)嘲笑他的人。

2.“此之謂”的語法現象。上文末了有“此之謂也”,這是一個賓語前置的倒置句式,應按“謂此”理解,句意為說的就是這個道理。“之”作為賓語“此”前置的标志,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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