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雅頌賦比興

風雅頌賦比興

起源詩經
風雅頌賦比興,起源于詩經,合稱“六義”,唐孔穎達《毛詩正義》說:“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前者是詩的作法,後者是詩的體裁。賦、比,較清楚,興有疑問,後人分歧很多,沒有定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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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名:風雅頌賦比興
  • 性質:詩作法、體裁
  • 起源:詩經
  • 别稱:六義
  • 含義:曆代多有分歧
  • 演變:各種文學流派

簡介

風雅頌賦比興合稱“六義”。“賦比興”的觀念在早在春秋時代就有,不斷積累,先由《周禮·春官·大師》總結:“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以六德為之本,以六律為之音”。

漢代《毛詩序》的作者,根據《周禮》的說法提出了“詩之六義”說:“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很明顯,風、雅、頌是屬于《詩經》的文體分類,賦、比、興是指什麼,則沒有說明。唐代孔穎達《毛詩正義》說:“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意思是前者是詩的作法,後者是詩的體裁。

一般說,賦、比,都比較清楚,興就有疑問,後人的解釋分歧很多。至今也沒有定論。劉勰所謂“風通而賦同”,即風雅頌相通,賦則作為詩的一般表現手法,“通正變,兼美刺”,也是相同的,這些都比較好理解,惟獨比和興問題,曆代解釋很多。概括起來大體上有三種解釋的方法,即政治的解說、語言的解說和文學的解說。

政治曲解

如漢代的“比刺興美”說。這是漢儒經學的解釋。鄭玄注《周禮》“六詩”說:“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比,見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類而言之。興,見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勸之。”這種說法是以漢代的社會文化中的美刺論生硬地來解釋比興,與文學藝術離開得比較遠,與文學創作沒有多大關系。

《毛傳》、《鄭箋》中對于《詩經》的解釋,常常在抒情的詩歌中,離開詩歌所表達的情感和所描繪的形象去尋求有關君臣父子的“微言大義”,例如把愛情詩《關雎》說成表現“後妃說樂君子之德”等,就和這種對于“賦、比、興”的牽強附會的理解,有着直接關系。唐代孔穎達就不同意鄭玄把“比興”分屬“美刺”的說法,指出: “其實美刺俱有比興者也。”(《毛詩正義》)并非比一定與“刺”相連,興一定與“美”相連。

這種經學家的政治解釋方法,在中國古代仍有不小影響。連劉勰也不能不受其影響,如“比興”篇中說:“關雎有别,故後妃方德;屍鸠貞一,故夫人象義。”意思是關雎雌雄有别,用以比喻後妃的美德,布谷鳥專一,所以詩人用來比喻夫人的專一用心。

這種讀詩的方法承繼的是鄭玄的政治解釋方法。這種方法特點是用政治遮蔽藝術,用意識形态曲解詩義,離開了詩歌的常識,是不可取的。

藝術解讀

朱熹的解說可作為代表。朱熹在《詩集傳》說:“興者先言,物以引起所言之辭。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贊成此說的人最多。在朱熹的解說中,強調比興是一種修辭手段,一種語言技巧。這種解說與鄭玄的政治教化說大異其趣,無疑把解說推進了一步。從單純的訓诂的角度看,不能說沒有道理。但作為一種語言解說,用之于非文學著作中是可以的,但用之于文學作品似乎就還隔着一層。因為詩歌的語言是情感的語言,離開情感,單純從文字訓诂的角度,很難把屬于情感世界的詩歌解說清楚。

實際上,對于這種解說,連朱熹本人有時也是懷疑的。

文學的解說 最值得重視的解說。具體代表性的有四人,即劉勰的“比顯興隐”說,鐘嵘的“文已盡意有餘”說,宋人李仲蒙的“叙物索物觸物”說。近人徐複觀的現代解說。這裡先簡單介紹鐘嵘、李仲蒙的說法,然後再回過來重點闡述劉勰的說法以及徐複觀的觀點。

鐘嵘在《詩品序》中說:“故詩有三義,一曰興,二曰比,三曰賦,文有盡意有餘,興也;因物喻志,比也,直書其事,寓言寫物,賦也。宏斯三義,酌而用之。幹之以風力,潤之以丹采,使味之者無極,聞之者動心,是詩之至也。”在鐘嵘看來,三者都是文學的方法。因為運用賦比興都要“幹之以風力,潤之者丹采”,最終目的都是要使“味之者無極,聞之者動心。”其中,對興的又以“文有盡意有餘”來解說,這就把“興”的含蓄蘊藉的文學功能說得比較清楚。這種看似“與訓诂乖殊”(黃侃《文心雕龍劄記》)的解說,“說得不明不白”(黎錦熙《修辭學·比興篇》)的解說。恰恰揭示了“興”的文學功能,是十分有意義的。鐘嵘對“興”的這種解說影響很大,唐代以來的詩學實際上是沿着“文有盡而意有餘”的旨意往前推進。

審美解說

也很有意義,,說:“叙物以言情謂之賦,情物盡者也;索物以托情謂之比,情附物者也;觸物以起情謂之興,物動情者也。”李仲蒙分别從“叙物”、“索物”、“觸物”的角度來解釋“賦、比、興”。在,看來,作為賦的“叙物”不僅僅是 “鋪陳其事”,還必須與“言情”相結合,就是說作者要把情感表現得淋漓盡緻,又要把客觀的物象描寫得真切生動。

這就比傳統的解釋進了一大步,更加符合創作中對于“賦”的 要求。唐代許多詩人用“賦”,的确都表現了這樣的特點,如杜甫的《北征》、《自京赴奉先詠懷五百字》、“三吏三别”,白居易的《長恨歌》與《琵琶行》,主要是用“賦”,卻也十分盡情。作為“比”的“索物”,即索取和選擇物象以寄托感情,不完全是一個運用比喻手法問題,作者還必須在比喻中表達作者真摯的感情。

唐代許多詩歌中的比喻,如李白《春思》:“燕草如碧絲,秦桑低綠枝……”,這裡用“比”,卻以情附物,而不象某些漢賦那樣把各種比喻變成單純詞藻的堆砌。作為“興”的“觸物”,由外物的激發以興情,反過來又把情感浸透于所描寫的物象中。顯然,李仲蒙對“賦、比、興”的解說,最後都歸結到一個“情”字上面,這就更符合文學的審美特征。

總之,風雅頌就是一種藝術手法,是運用形式的不同而被人理解的有所不同而已,現代意義上的所指就是對比,先言,物再引所以物,這樣以來就導緻藝術風格的不同,形成後來文學的流派也就顯然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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