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執業醫師考試

臨床執業醫師考試

醫師必須具有的知識與技能考試
執業醫師考試是衡量醫學院校教學質量的重要标準[1],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 中文名:臨床執業醫師考試
  • 外文名: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 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
  • 考試:從事醫師工作必須的知識與技能

證書注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内容如下:第十二條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第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内準予注冊,并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注冊手續。

考試内容

臨床執業醫師考試測試基礎科目、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執業助理醫師測試基礎醫學綜合、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考試全部采用客觀性選擇題,書面考試,主要題型為A、B型題,A型題中包含A1(單句型最佳選擇題)、A2(病例摘要型最佳選擇題)、A3(病例組型最佳選擇題)(A4(病例串型最佳選擇題))型題,B型題中包含B1(标準配伍題)型題,助理醫師适當減少或不采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64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30題。

分類

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和維醫三類,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開考。到目前為止,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24種類别。實踐技能考試采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内容設置若幹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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