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介紹
開展中國攝影金像獎評選活動,目的是鼓勵廣大攝影工作者和愛好者鑽研創作,推出更多攝影精品;同時更好地發揮中國攝影家協會品牌效應,推動理論研究和評論,凝聚和培養優秀的攝影人才,繁榮我國的攝影文化事業,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貢獻。
中國攝影金像獎主要在中國攝影家協會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所屬個人會員中評選,但不局限在會員範圍内。凡從事攝影創作、攝影理論評論、攝影組織(教育)工作并在某一領域取得相當成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作為候選人參加評選。
評獎宗旨
設立“中國攝影金像獎”,旨在表彰和獎勵在攝影藝術事業上取得突出成就,做出大貢獻的攝影家和廣大攝影工作者。“金像獎”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争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為全黨全國工作大局服務。要努力提高評獎的科學性和權威性,正确的導向和示範作用,有利于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繁榮社會主義攝影藝術事業。它已經連續辦了五屆,在攝影界乃至整個文藝界具有巨大的影響。
開展中國攝影金像獎評選活動,目的是鼓勵廣大攝影工作者和愛好者鑽研創作,推出更多攝影精品;同時更好地發揮中國攝影家協會品牌效應,推動理論研究和評論,凝聚和培養優秀的攝影人才,繁榮中國的攝影文化事業,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貢獻。
獎項設置
1988年2月,中國攝協第四屆五次常務理事會決定創立“中國攝影金像獎”。1989年10月,第一屆金像獎舉辦。1996年,從第四屆開始,由中國文聯、中國攝協聯合主辦和頒發。2005年,國家整頓文藝評獎,中宣部下發《關于中國文聯與各文藝家協會申報全國性文藝評獎項目的批複》和《中國攝影金像獎的批複》,明确中國攝影金像獎等11個獎項立項,每兩年評選一次。
1.創作獎:分設紀錄類、藝術類、商業類,獎勵在攝影創作方面具有突出成績者。
2.理論評論獎:分設理論類、評論類、史論類,獎勵在攝影理論、評論、攝影史方面作出突出成績者。
3.圖片編輯獎:分設報刊圖片編輯類、網絡圖片編輯類,獎勵從事圖片編輯工作,為攝影作品傳播作出突出貢獻者。
4.圖書獎:分設策劃類、編輯類和裝幀設計類,獎勵正式出版的以攝影作品和攝影知識為内容的優秀出版物著作人。
5.終身成就獎:獎勵為攝影事業做出重大貢獻,并産生重大影響者。
申報條件
創作獎
(1)申報人須有作品多次在國内外發表及獲獎并有良好影響。
(2)已獲得過金像獎的作者可以繼續申報,但參加同一獎項評選,必須提交上次獲獎之後的新作品。
(3)申報的作品,在創作理念和方法上應有所突破,作品的内容與形式達到有機結合,具有較高的審美境界。
創作獎參評人應提供:
(1)體現本人創作水平與風格的作品20幅(規格為16英寸,不裝裱)。
(2)至少4幅在國内外發表及獲獎的作品證書和圖片小樣(也可含在20幅作品中),也可附送本人作品集。
(3)一篇簡述本人對攝影藝術理解和思考的1000字左右的文字。
(4)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理論評論獎
(1)堅持“二為”方針和正确的輿論導向;
(2)在報刊發表攝影理論文章、評論文章10萬字以上或出版過攝影理論、評論專著。
(3)在攝影理論研究或攝影評論的某個方面有突出成就,獲得攝影界廣泛認可。
理論評論獎參評人應提供:
(1)本人代表性文章10篇或理論評論專著1-2部。
(2)個人獲獎證書複印件及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獲得過“五個一工程”獎、國家圖書獎或中國文聯文藝評論獎者優先。
圖片編輯獎
(1)從事攝影圖片編輯工作10年以上、具有編輯以上職稱。
(2)對圖片的編輯思路明确,熟練掌握和運用視覺語言,在圖文實踐中有自己的見解,版式設計風格鮮明,所主持欄目獲得讀者廣泛好評。
(3)撰寫過1-2篇有獨到見解的關于圖片認識和版式設計的論文。
圖片編輯獎參評人應提供:
(1)本人工作證明材料(加蓋本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公章)。
(2)本人的報刊或網絡發表的圖片編輯成果3件(報紙原件,網絡用稿采用精細紙介打印)
(3)本人撰寫的1-2篇有關圖片編輯的論文,以及其他獲獎證明材料。
圖書獎
(1)從事攝影圖書編輯工作10年以上、具有編輯以上職稱
(2)在圖書的策劃、編輯裝幀設計等方面有所創新,形成獨特個人風格,所編圖書在社會上産生良好的傳播效果和較大的反響。
(3)策劃、編輯或裝幀設計過10本以上攝影類圖書。
圖書獎參評人應提供:
(1)本人工作證明材料(加蓋本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公章)。
(2)本人編輯策劃或設計過的圖書十冊。
(3)本人獲獎證書複印件及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在國家級圖書策劃、編輯或裝幀設計等領域評獎中獲獎者優先。
終身成就獎
從事攝影事業、做出重大貢獻、并産生重大影響者,可以申報或被推薦終身成就獎。
終身成就獎參評人應由至少中國攝影家協會二名副主席或四名理事書面推薦;并提交其本人代表性著作(攝影畫冊或理論評論專著)兩部、推薦單位的證明材料和書面意見。
評選程序
申報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攝影家協會可以申報本地區參評人參評。
(2)全國性攝影團體,行業攝影組織可以申報本組織、本行業參評人參評。
(3)中直系統新聞宣傳單位可以申報本單位參評人參評。
(4)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攝影家協會可以申報新疆建設兵團參評人參評。
(5)軍委總政治部宣傳部可以申報解放軍和武警參評人參評。
(6)中國攝協下屬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可以申報與符合申報條件的攝影人。
(7)除現役軍人外,其他符合條件的參評人可由中國攝影家協會兩名理事直接向中國攝影家協會組聯部申報參評。
注:參評人需填寫統一格式的《中國攝影金像獎報名表》。申報單位應提供對參評人員的推薦意見,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本人直接向中國攝協申報的參評人,須由推薦人填寫推薦意見。
申報終身成就獎的參評人,需提供本人工作單位的意見。
初評
中國攝協根據章程制定評選細則,由協會依照各專業性質,分别邀請有關專家,組成初評委員會進行初評。
初評時間為8月15日—8月25日
終評
由金像獎組委會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負責終評。
(1)評選先評議、後投票的方式進行。投票方式為不記名投票。
(2)全體評委2/3以上參加投票的,投票方為有效。
(3)參評人應獲得全體評委1/2以上多數票,方可當選。
(4)成就獎評選中,參評人應獲得全體評委3/4以上多數票,方可當選。
評選結果經金像獎組委會核準後,由中國攝影家協會報中國文聯審批以及報中宣部備案後生效。
評選範圍
1.凡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争鳴”方針,積極推動中國攝影事業發展和繁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申報參加評選。
2.所有申報參評資料均需使用中文。
3.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永久性居民及海外華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參評的,将由中國文聯報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審批。
獎勵形式
按各獎項頒發中國攝影金像獎獎杯和證書。
組織機構
1.中國文聯、中國攝影家協會設立金像獎組織委員會,負責金像獎組織和評選的領導工作。
2.金像獎評選委員會由金像獎組織委員會聘請業界專家組成,負責評選工作。
3.評委會中同一專家評委連任不得超過三屆。
4.金像獎組織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國攝協組織聯絡部,負責評選的日常事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