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發展曆史
概念
采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稅時,簡化計算應納稅額的一個數據。速算扣除數實際上是在級距和稅率不變條件下,全額累進稅率的應納稅額比超額累進稅率的應納稅額多納的一個常數。因此,在超額累進稅率條件下,用全額累進的計稅方法,隻要減掉這個常數,就等于用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故稱速算扣除數。采用速算扣除數法計算超額累進稅率的所得稅時的計稅公式是: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速算扣除數的計算公式是:
本級速算扣除額=上一級最高所得額×(本級稅率-上一級稅率)+上一級速算扣除數 超額累進稅率全額累進稅率
用上述公式求得的速算扣除數,可用直接計算法驗證其準确性,以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适用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第2級驗證如下:
① 用上述公式計算:
500×(10%-5%)+0=25
② 用直接計算法計算
全額累進稅率的應納稅額=2000×10%=200
超額累進稅率的應納稅額=(500×5%)+(1500×10%)=175
速算扣除數=200-175=25
其他
應納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