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形式
以娛樂為主的夜生活形式包括有酒館、pub、夜總會、戲劇或秀場、KTV、歌廳、酒店、卡拉OK、咖啡廳、清吧、迪吧、夜市、宵夜飲食店、夜遊等等;另外特定節日如中秋節、除夕、元宵節等等都有特殊的夜間活動習俗,民間更有為了結婚、生子、蔔卦等目的而有的夜間儀式或風俗。
世界許多大都市常常因其夜生活的豐富多采而聞名。例如巴黎、紐約、威尼斯等。而對于努力于城市行銷,如上海、香港與台北等都市,也會以其夜間生活,乃至于美麗的建築光雕來吸引世界的注意。
夜生活的危害
說到夜生活,很容易讓人産生灰色的聯想,特别是延續到後半夜的娛樂。其實夜生活的本質是放松。在1997年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修訂版中,“夜生活”的嚴格定義是夜間進行的交際應酬、文化娛樂等活動,其本身是不含絲毫貶義的。
泡吧、卡拉OK是城市生活的潮流表現。然而,人的肌體如莊稼,也分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冬藏指的就是人要養精蓄銳,晚上10時之後正是人的血氣相對衰竭,應該休息的時候。酒吧和卡拉OK廳裡污濁的空氣和噪音并不是養精蓄銳的好地方。如果經常夜半還在外面奔波,久而久之,不僅不能緩解壓力,還會落下病根。
零點後的夜生活對人體健康的負面影響總是在我們精疲力竭之後跳出來提醒着我們:人流密集、空氣不流通、烏煙瘴氣、噪聲不絕、胡吃海喝、生物鐘紊亂造成我了我們第二天的精神倦怠。就是沉迷于夜生活的人也承認,夜生活是現代都市快節奏生活的衍生物,它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對現代人來說是減壓良藥,當然也是以某種程度的損害健康為代價的,說穿了就是放松精神虐待肉體。于是,在夜生活中找出一種同時善待精神和身體的健康主義顯得非常重要。
夜生活的形式
當今社會,越來越多的人會愛上了夜生活,而夜生活的形式更是層出不窮。一個美好充實的夜生活更是給剛結束一天工作的人們帶來無限享受。
以娛樂為主的夜生活形式包括有酒吧、Pub、夜總會、KTV、歌舞廳、咖啡廳等等,而唱歌、跳舞之後,不免會出現能量不足的時候,這時候就出現以夜宵為主的所謂‘第二場’,夜市、小吃街、飲食店、飯店等等,這些都可以在不夜城中找到。
當然,一年中有很多特定節日,比如中秋、國慶、除夕等等,這些日子還會有更特殊的夜間活動習俗。
民間也流傳着為了結婚、生子、蔔卦等等目的而有的夜間儀式或風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