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會

呈會

民間互助借貸形式
是一種民間互助借貸形式,在福建、台灣叫标會,台州叫印會,法律上叫合會。即ROSCA,意為輪轉儲蓄與信貸協會,這個釋義可謂言簡意赅。[1]它是協會内部成員的一種共同儲蓄活動,也是成員之間的一種輪番提供信貸的活動。按此,這是一種成員之間的民間借貸,是成員之間的資金互助,同時涉及了儲蓄服務和信貸服務。
    中文名:呈會 外文名: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 别名: 解釋:一種民間互助借貸形式 簡稱:ROSCA

起源

主要有三說1.起源于福建民間。2.由東漢的龐德公所發明,但是如何創立卻無記載可考。3.起源于晉代竹林七賢。由于江蘇、安徽等地曾盛行過七人倫會的七賢會,故又有說起源于此。

另外,在敦煌發現的古代文書記載中發現,标會可能是在唐宋時期由印度随着佛教東傳而來。

規則

原始的互助性民間金融活動。有10人參加呈會,呈1000元的會,那就是一人出100元,由抽簽決定這1000元先呈給誰,或者說誰家急需用這錢先呈給他。呈會一般有個會主,通過摸文确定先後順序(打骰子産生)。

其中也有的是每月搖骰,搖到誰輪到誰。比如說這是個1000元的呈會上月收到會錢的人。

後面每月交一腳會錢(100元+利息),沒有輪到的隻交會錢。

還有一種辦法是,各腳(人)事先認定收會順序、時間,會錢按收會時間先後遞減,最後收會的人出的會錢最少,算是利息補償。第二個月起,會主去各腳(人)處收取會錢,交給順序輪到之人,這個過程叫拔會錢。呈(收)與拔(付)過程,就是資金集聚途徑。

發展趨勢

呈會的主體構成趨于複雜。參會者遍布社會各個階層,已不僅僅局限于親朋好友、同事熟人,隻要能定時交納會費的人都可以參加,既有工人、農民,也有中小企業主、個體工商戶;既有家族婦女、無業人員,也有百萬富翁、政府官員、公檢法人員,還有金融系統職工。并且,參會者遍布全國各地,跨縣、跨市、跨省參加同一個會的或個人參加幾個跨地區标會的比比皆是。在一個會中,有一半人以前素不相識是平常事。

呈會的會金急劇膨脹。一腳會費已由過去的20元、50元,上升到100元、300元、500元,甚至上千元。目前,以30人左右、總金額在5萬元左右的會居多,總金額50萬元、100萬元一個會的也不在少數。随着呈會會金的不斷提高,單個呈會的涉會資金也不斷攀高。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法院曾判決一起标會案,涉及會衆萬餘人,資金10多億元。

标會的會息波動較大。初期的标會以互助為主,會息極低,随着需求量的逐漸增加,會息也不斷提高,已從過去的4厘、1分半上升到現在的2分、3分,甚至4分以上。

會員參會的動機雜駁多樣,會金用途廣泛。有為幫助朋友親戚解決燃眉之急的;有為生活臨時性大量支出如建房、婚喪喜嫁等作準備的;也有用于生産性投資的;更有把得會資金轉存到利率更高的地下錢莊等,即以資金套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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