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薪

十三薪

薪酬類型
十三薪,通常是指工作期滿一年後,可以領取第十三個月的工資。一般情況下,13薪就是年底雙薪,每年第12個月時,用人單位多向員工發放一個月的薪水;還有個别公司,以12月為一輪,當員工工期滿12個月時,發放13薪。
  • 中文名:十三薪
  • 外文名:
  • 适用領域:
  • 所屬學科:
  • 解釋:第十三個月工資
  • 又名:年底雙薪
  • 個人所得稅:減除5000元後的餘額

基本解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批複》(國稅函[2002]629号)規定:對上述“雙薪”所得原則上不再扣除費用,應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适用稅率計算納稅,但如果納稅人取得“雙薪”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5000元(北京地區)的,應以“雙薪”所得與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十三薪,即:“第十三個月工資”,也稱為“年底雙薪”。

個稅繳納

減除5000元後的餘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得扣除費用,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全額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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