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廳

湖南省民政廳

政府機構
湖南省民政廳是省政府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位于長沙市東風路276号。在2020年湖南省委經濟工作會議上,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文通報2020年度重點工作考核結果,省民政廳榮獲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先進單位、安全生産和消防工作優秀單位。
  • 中文名稱:湖南省民政廳
  • 行政區類别:湖南省
  • 郵政區碼:410000
  • 地理位置:長沙市東風路276号

機構簡介

湖南省民政廳是省政府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

近年來,湖南省郴州市始終把養老服務改革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作為重要的民生工作來抓,以創建全國第四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為契機,緊扣試點要求,破解瓶頸、整合資源、綜合施策、狠抓落實,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榮獲全國優秀等次,全市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模式逐步形成。n

機構概覽

民政廳現内設16個處室:廳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民間組織管理局(加挂民間組織執法監察局)、優撫處、複員退伍軍人安置處、救災處、社會救助管理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區劃地名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社會事務處、規劃财務處、人事處(社會工作處)、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1個挂靠單位: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12個直屬事業單位:省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省革命老根據地經濟開發促進會辦公室、省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慈善總會辦公室、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民政廳信息中心、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省榮軍醫院、省假肢矯形康複中心、省複員退伍軍人接待轉運站、省收養管理服務中心、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

機構設置

湖南省民政廳現内設15個處室:廳辦公室(加挂政策法規處)、民間組織管理處(省民間組織管理局)、優撫處、複員退伍軍人安置處、救災救濟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處、基層

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區劃地名處、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讨人員救助管理辦公室、計劃财務處、人事處、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辦公室;1個挂靠單位: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12個直屬事業單位:省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省革命烈士傳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省革命老根據地經濟開發促進會辦公室、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加挂省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省慈善總會辦公室、民政廳信息中心、省榮軍醫院、省假肢矯形康複中心、省複員退伍軍人接待轉運站、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省收養管理服務中心。

廳長緻辭

湖南民政信息網,是了解、支持、監督湖南民政工作的平台,共享信息化帶來的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務和及時有效的溝通。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領導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導下,全省民政系統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湖南民政事業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初步建立,社區建設和村民自治工作上了新的台階,民間組織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紮實開展,社會福利事業進一步發展,社會事務管理進一步規範,老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老區扶貧開發取得新進展。

同時,自身建設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全廳廣大幹部把"為民"作為民政工作的出發點,把"愛民"作為民政部門的職業道德,把"利民"作為民政部門的職責,進一步樹立民本意識、服務意識,推動了民政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别是14個市州民政局全部建立起局域網,實現了與省民政廳數據、視頻、音頻聯通,民政信息化建設邁上了新台階。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構建和諧社會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民政部門是主管社會救助工作的主要部門,是社會事務管理的重要部門,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參與部門,做好民政工作對構建和諧社會意義重大。在工作中,我們要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構建和諧社會與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機統一起來,以科學發展觀指導民政事業加快發展,使其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方面,進一步更新觀念,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觀念、"大民政"的工作觀念、發動社會廣泛參與"的開放觀念,打好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基礎。另一方面,進一步突出抓好工作重點,完善三個體系建設,即建立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健全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基層民主政治體系,把我省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湖南民政信息網的開通,标志着民政工作手段和服務方式的重大轉變,必将帶來民政工作更大的發展。我們期待借助湖南民政信息網這一特殊的平台,與大家攜手共創湖南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現任領導

湖南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省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副書記(兼):曹忠平

主持省民政廳全面工作。

湖南省民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張自銀

分管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局、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兒童福利處、省革命老根據地經濟開發促進會辦公室、省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負責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協助曹忠平同志負責省委兩新工委工作。

湖南省民政廳副廳長:陳慈英(女)

分管社會救助管理處、信息中心、省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中心、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負責民政信息化建設、“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監督”工作;負責民政脫貧攻堅、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扶貧工作;負責脫貧攻堅常态化聯點督查工作。

湖南省民政廳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組長:謝衛國

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監督責任。

湖南省民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遊勁民

分管政策法規處、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處、區劃地名處、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五化民政建設工作;負責鄉村振興、城鄉融合發展工作;負責廳績效評估工作;聯系廳駐村幫扶工作。

湖南省民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蔣建華

分管辦公室、規劃财務處、養老服務處、後勤服務中心;負責“互聯網+監督”;負責民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負責民政重點工作評估;負責綜治考核;負責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分類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日常聯絡工作;負責羅霄山片區扶貧開發協調推進工作;負責原廳直屬福利企業改制工作。

湖南省民政廳一級巡視員:楊薇(女)

湖南省民政廳二級巡視員:陳自力

主要職責

一、制訂全省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拟定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及政策,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省性社團、跨市、州社團和涉外、涉港澳台社團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監督管理民政部委托的全國性社團;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社團基金會審批和監管;指導、監督市、州、縣(市、區)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省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市、州、縣(市、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審批、褒揚革命烈士;負責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的管理;承擔省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伍義務兵、轉業和退休士官、複員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軍供站、退伍軍人接待站的建設與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省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

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查核、統計和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指導災民開展生産自救。

七、負責全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建立,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等,管理分配中央下撥的和省級的救助資金;審批全省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等活動;指導社會救濟工作。

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九、指導婚姻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制定并監督實施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承辦涉外婚姻登記工作。

十、拟定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省鄉鎮及其以上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與鄰省行政區域邊界的勘界、日常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市、州、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及邊界争議的調處工作。

十一、承辦規定權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等事項,規範全省地名标志的設置和管理;指導市、州、縣(市、區)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建立和管理地名資料檔案。

十二、拟定全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管理工作;制訂全省福利設施的标準,承擔省級和涉外、涉港澳台、涉僑福利機構的認定審批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拟定社會福利生産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審批。

十三、研究提出福利彩票發行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發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級福利資金;指導、監督全省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十四、指導和監督實施國家有關殡葬改革法律、法規,推進殡葬改革。

十五、指導并監督實施國家有關兒童收養法律、法規;負責涉外收養登記工作,指導省内及涉僑、涉港澳台兒童收養工作。

十六、負責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讨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全省救助站建設工作;協調流浪乞讨人員中特殊困難救助對象跨省(區、市)和本省内跨市(州)返鄉工作。

十七、負責民政事業财務、國有資産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

辦事指南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根據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1号),特制定以下須知:

注意事項

一、登記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文字材料可打印或用鋼筆填寫,所有材料一式兩份,有一份為原件。

二、所需表格均在湖南民間組織網上下載。

三、材料齊全後登記管理機關予以正式受理,成立許可時限為60個工作日,注銷登記許可時限為30個工作日。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須知

▲申請成立省級民辦非企業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二)有規範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三)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适應的從業人員;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适應的合法财産(至少10萬元);

(五)有必要的場所;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七)成立省本級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應該冠以“湖南”字樣。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程序:

申請人(拟定名稱、運作思路)→登記管理機關(名稱預核)→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有關材料,出具審查意見)→登記管理機關(受理申請材料→考察辦公場所→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登記管理機關(發證、公告)。

▲申請成立登記省級民辦非企業單位應向登記管理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發起人簽署的申請登記報告;

(二)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申請書》(表格網上下載);

(三)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四)《全國組織機構代碼預賦通知單》;

(五)依法取得執業許可證的單位還應提交執業許可證的複印件。

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須知

▲省級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變更登記,需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申請書》(表格網上下載);

2、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還需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交登記管理機關,由登記管理機關重新制發。

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注銷登記須知

▲省級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注銷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加蓋單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報告;

2、加蓋單位印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董事會(理事會)審議通過注銷的會議紀要;

3、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文件;

4、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表》(表格網上下載);

5、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清算審計報告;

6、民辦非企業單位債權債務處理報告書;

7、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注銷登記,登記管理機關收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和印章;

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度檢查須知

▲年度檢查時間:

民辦非企業單位須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初審;5月31日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年檢。

▲年檢程序:

1、登記管理機關發出年檢的公告或通知;

2、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湖南民間組織網上下載《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報告書》;

3、民辦非企業單位上報材料并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後,報送登記管理機關;

4、登記管理機關審查有關材料;

5、登記管理機關作出年檢結論并公告。

聯系地址:長沙市東風路276号省民政廳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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