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學

關系學

社會學理論
關系學,一種研究人際關系或社會關系的社會學理論。比利時的社會學家杜蔔瑞爾在1912年發表《社會關系》一書,認為社會學研究的對象不是“社會”,而是“社會關系”。他在1948年出版的《普通社會學》一書把社會關系界定為“存在于兩人之間,其中一個人所形成的某些精神狀态及其所完成的某些動作(包括語言、情感等),須依據另一個人的存在以及與他的關系如何而定。社會學就是研究透過時間和空間的人對人的相互影響,也是研究人的聯合、接近、适應、同化、協調、分離、競争、對抗或沖突等關系交織而成的人際關系網。
  • 中文名:關系學
  • 外文名:
  • 别名:
  • 理論:社會學理論
  • 内容:研究人際關系或社會關系
  • 學者:杜蔔瑞爾

定義

杜蔔瑞爾認定社會實體的存在,相當程度上依靠這類個人間的互動關系。他又将協調合作的社會關系看成為積極的,将敵對和破壞的社會關系看作消極的,這些正是社會學的研究對象,并進而把由這些社會關系所形成的社會集體(即群體),也當作他的社會學研究的主要對象。與此同時,德國社會學家馮·維塞也創立了“純粹關系學”。他把社會學看作是研究社會關系與社會結構的種種過程的科學,也是研究人類交互行為的科學,把系統社會學也稱為“社會關系學”。

寫了《作為人類關系學和人類關系形象學的普通社會學》一書。他把社會看作不是有機體主義者所稱的實體或組織,而是一種錯綜複雜的人際關系的轉化。社會學就是研究透過時間和空間的人對人的相互影響,也是研究人的聯合、接近、适應、同化、協調、分離、競争、對抗或沖突等關系交織而成的人際關系網。他所說的社會關系既包括聯合的關系,也包括分裂的關系;即含有個人之間的關系,也含有團體之間的關系。

關系

簡單地描述就是在兩點之間用什麼來聯系,被阻斷是沒關系,聯系密切就是有穩定關系。 生活之中,因為彼此相愛,陌生男女 有緣相遇後發生了關系,這就可能會指向一個新家庭的出現。當人類的愛好更加廣泛與深刻後,社會大家庭的出現就很有可能了。一個人是一個點, 點與線的密集使得一個國家就能被密切的人際關系所充實。 彼此之間屬于是良好的互動關系,大家受益,否則受損或局部受損。

後續

梅奧的人際關系學說為管理思想的發展開辟了新的領域,标志着人們從早期科學管理思想單純重視對組織形式及方法的研究,開始轉向對人的因素在組織中的作用的研究。人際關系學說的主要貢獻在于:注重人的因素,關注人的社會、心理需求,改變了人與機器沒有差别的觀點。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過分強調“非正式組織”的作用;過多強調情感的作用;過分否定經濟報酬、物質條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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