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力

約束力

物理術語
約束力指物體受到一定場力(僅由空間位置決定的力叫場力)限制的現象。限制物體的位置和運動條件稱作物體所受的約束,實現這些約束條件的物體稱為約束體。受到約束條件限制的物體叫做被約束體。把約束對物體的作用力稱為約束力。把約束體簡稱為約束,将被約束體簡稱為物體。[1]
    中文名:約束力 外文名:無 别名: 屬性:指物體受到一定場力限制的現象 性質:把約束對物體的作用力

定義

約束作用于非自由質點系的力稱為約束力。約束力的方向總是與約束所阻礙的運動方向相反。常見的約束力類型見表1。約束力的大小是未知的,取決于非自由質點系的運動狀态和作用于非自由質點系的其他力,應通過力學定律(如運動微分方程)确定。例如,火車受到鋼軌的約束,不論運動的起始條件和火車所受的推力如何,行駛中的火車(在幾何上)總是沿着預定的曲線軌道運動。

鋼軌迫使火車按預定曲線運動的力就是約束力,其大小取決于火車所受的其他力和火車的速度、加速度。又如,長為l的細剛杆(重量可忽略)的一端連以小球,另一端O以球鉸鍊懸挂而組成球面擺。小球受剛杆約束,而在重力和剛杆所加約束力作用下,以O點為中心,作半徑為l的球面運動,剛杆加于小球的約束力的大小,取決于小球所受的重力和速度(速度決定向心加速度的大小)。

約束力:把約束對物體的作用力稱為約束力.約束力的特點:約束力的方向與物體被限制的運動方向相反.約束反力—約束對被約束物體運動的阻礙作用,是一種力的作用,這種力叫做約束反力。注意其和約束力的不同點。

支承面的約束力:支持力與滑動摩擦力或最大靜摩擦力的合力。約束力與支持力中間這個角通常稱為“摩擦角”。

運用這一概念處理平衡問題,即用主動力和約束力相平衡可帶來很大方便。

文學意義

介紹:文學術語是物理術語的比喻義,即對自己或他人的控制能力。

比如法律約束力,自我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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