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内容
韓魏公知北都,有中外親獻玉盞一隻,雲耕者入壞冢而得,表裡無纖瑕可指,真絕寶也。公以百金答之,尤為寶玩。乃開醇召漕使顯官,特設一桌,複以繡衣,緻玉盞其上,且将用之酌酒,遍勸坐客。俄為吏将誤觸台倒,玉盞俱碎,坐客皆愕然,吏将伏地待罪。公神色不動,笑謂坐客曰:“物破亦自有時。”謂吏将曰:“汝誤也,非故也,何罪之有?”公之量寬大重厚如此。
譯文
韓琦任北都的行政長官。他的一個表兄弟獻給他一隻玉盞,說是耕地的人進入破損的墳墓得到的,玉盞從裡到外找不到一點瑕疵,果真是絕無僅有的好東西。韓琦用百兩金子答謝他,特别視為珍寶。于是打開醇酒召集負責水運糧食的官員和顯要官員,韓琦特意準備了一桌飯菜,鋪上了繡花的布,把玉盞放在上面,并準備用它來飲酒,向在座賓客勸酒。過了一會兒,一個小吏不小心碰倒了桌子,玉盞全摔得粉碎,在座的客人都很驚愕,那個小吏趴在地上等着發落。韓琦卻神色平靜,笑着對在座的賓客說:“東西也有它破損的時候。”又對那個小吏說:“你隻是不小心,不是故意的,又有什麼罪呢?”韓琦的度量寬大就是這樣。
注釋
1、雲:說
2、為:被
3、答:答謝。
4、醇:好酒。
5、漕使:主管水道運輸的官吏。
6、且将用之酌酒:并準備用它來進酒。
7、亦有時:也總有個時候。
8、得:得到。
9、韓魏公:指北宋大臣韓琦,封魏國公。
10、知北都:任北都的行政長官。
12、中外親:指表親。
12、冢:墳墓。
13、表裡:内外。
14、纖瑕:細小的斑點。
15、顯官:地方大官。
16、繡衣:繡花的桌布。
17、至玉盞其上:把玉杯放在桌上。
18、坐:通“座”。
19、吏将:官府中供差遣的小吏。
20、請罪:請求懲罰。
21、汝誤也:你是不小心失誤導緻。
22、故:故意。
23、俄:一會兒,不一會。
24、謂:對……說。
25、何罪之有:應為“有何罪”,倒裝句語序
26、愕然:驚訝的樣子
27、酌酒:倒酒
人物簡介
韓琦
韓琦(1008—1075),字稚圭,自号贛叟,相州安陽(今屬河南)人,北宋政治家、名将。韓琦出身世宦之家,父韓國華累官至右谏議大夫。韓琦3歲父母去世,由諸兄扶養,“既長,能自立,有大志氣。端重寡言,不好嬉弄。性純一,無邪曲,學問過人”。天聖五年(1027),弱冠之年考中進士,名列第二,授将作監丞、通判淄州(今屬山東)。入直集賢院、監左藏庫。景祐元年(1034)九月,遷開封府推官。二年十二月,遷度支判官,授太常博士。三年八月,拜右司谏。
人物形象
待人寬厚、度量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