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費

安家費

福利政策
音:ān jiā fèi英文翻譯:settling-in allowance含義:①國家按規定發給的供安家用的款項。②發給離家外出做事的人作為家庭生活費用的款項。安家費就是一項人性化的福利政策,用來安置安撫特定對象的費用,讓受撫對象無後顧之憂,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學習。根據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對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決定:在中國境内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内或境外取得的所得,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經國務院财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1]
    中文名:安家費 外文名:settling-in allowance 發生地點: 拼音:ān jiā fèi 性質:供安家用的款項

基礎信息

簡義

安家費就是一項人性化的福利政策,用來安置安撫特定對象的費用,讓受撫對象無後顧之憂,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學習。

定義

1.發給外出做事者安排家庭生活的款項。

2.指國家或某個組織按規定發給的供安家用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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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安家費

國家各地政府和各企業對安家費的内容都是不一樣的,隻要符合相應條款,都可以申請領取安家費。比如說:引進人才、退伍軍人、職工異地、離崗離休等等都是符合發放安家費的對象。

安家費是否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對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決定:在中國境内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内或境外取得的所得,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下列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财産租賃所得;

财産轉讓所得;

偶然所得;

經國務院财政部門确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下列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額債券利息;

按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福利費、怃恤金、救濟金;

保險賠償;

軍人轉業費、複員費;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所得;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經國務院财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

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

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其他經國務院财政部門批準減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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