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例,可以作为依据的前事。具有代表性的﹑可以作例子的事情。
历史资料
- 成例,可以作为依据的前事。
《南史·褚彦回传》:“彦回让司徒,乃与仆射王俭书,欲依蔡谟事例。”
《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一:“天启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丙子,兵部尚书赵彦言:……朝鲜权国事李倧以李珲通奴为名攘夺其位,今请命天朝愿出力以报效,合降勑谕一道发登莱抚臣(袁可立)差官捧赍至朝鲜,先命李倧权管国事,如中国郡王管理亲藩事例。”
明张居正《拟日讲仪注疏》:“﹝臣﹞查得先朝事例,非遇大寒大暑,不辍讲读。”
2.具有代表性的、可以作例子的事情。
明顾起元《客座赘语·于忠肃公神道碑》:“此可为作文避讳者增一事例。”
秦牧《艺海拾贝·核心》:“从上面这些事例看来,可以说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