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行业分类法

标准行业分类法

国民经济管理标准化
为了便于汇总各国的统计资料,进行对比,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统计局曾制定了一个《全部经济活动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工业革命使行业边界日益明晰,并催生出以标准行业分类为核心的分类体系,在指导行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1]
    中文名:标准行业分类 外文名: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 别名:国际标准行业分类 制定人: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统计局 作用:各国统一采用便于统计资料 使用范围:各国 全称:《全部经济活动国际标准行业分类》

定义

标准产业分类法(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是指为统一国民经济统计口径而由权威部门制定和颁布的一种产业分类方法。全面的、精确的、统一的经济活动统计对经济理论的探讨和整个国民经济问题的研究,对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进行国民经济的宏观管理都是十分必要的。国民经济管理的经济统计的基础就是产业分类的标准化,即进行标准产业分类。2008年8月11日发布了最新的第四版。

产业分类

A—农、牧、林、渔业

    01—作物和牲畜生产、狩猎和相关服务02—林业与伐木业03—渔业与水产业

    B—采矿和采石

      05—煤炭和褐煤的开采06—石油及天然气的开采07—金属矿的开采08—其他采矿和采石09—开采辅助服务

      C—制造业

        10—食品制造11—饮料制造12—烟草制品制造13—纺织品制造14—服装制造15—皮革和相关产品制造16—木材、木材制品及软木制品的制造(家具除外)、草编制品及编织材料物品制造17—纸和纸制品制造18—记录媒介物的印刷及复制19—焦炭和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0—化学品及化学制品制造21—基本医药产品和医药制剂制造22—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23—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24—基本金属制造25—机械设备除外的金属制品制造26—计算机、电子产品和光学产品制造27—电力设备制造28—未另分类的机械和设备制造29—汽车、挂车和半挂车制造30—其他运输设备制造31—家具制造32—其他制造业33—机械和设备的修理和安装

        D—电、煤气、蒸汽和空调供应

          35—电、煤气、蒸汽和空调供应

          E—供水;污水处理、废物管理和补救

            36—集水、水处理与水供应37—污水处理38—废物的收集、处理和处置;材料回收39—补救和其他废物管理服务

            F—建筑业

              41—楼宇建筑42—土木工程43—特殊建筑

              G——批发和零售业;汽车和摩托车修理

                45—批发和零售业;汽车和摩托车修理46—汽车和摩托车外的批发贸易47—汽车和摩托车外的零售贸易

                H—运输与存储

                  49—陆路运输与管道运输50—水上运输51—航空运输52—储存和运输辅助53—邮政和邮递

                  I—食宿服务

                    55—住宿56—食品和饮料供应服务

                    J—信息和通信

                      58—出版59—电影、录像和电视节目制作、录音及音乐作品出版60—电台和电视广播61—电信62—计算机程序设计、咨询及相关63—信息服务

                      K—金融和保险

                        64—保险和养恤金之外的金融服务65—强制性社会保障除外的保险、再保险和养恤金66—金融保险服务及其附属

                        L—房地产

                          68—房地产

                          M—专业、科学和技术

                            69—法律和会计70—总公司的;管理咨询71—建筑和工程;技术测试和分析72—科学研究与发展73—广告业和市场调研74—其他专业、科学和技术75—兽医

                            N—行政和辅助

                              77—出租和租赁78—就业79—旅行社、旅游经营者、预订服务及相关80—调查和安全81—为楼宇和院落景观提供的服务82—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办公支持和其他企业辅助O—公共管理与国防;强制性社会保障84—管理与国防;强制性社会保障

                              P—教育

                                85—教育

                                Q—人体健康和社会工作

                                  86—人体健康87—留宿护理88—不配备食宿的社会服务

                                  R—艺术、娱乐和文娱

                                    90—艺术创作和文娱91—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及其他文化92—赌博和押宝93—体育、娱乐和文娱

                                    S—其他服务

                                      94—成员组织95—电脑及个人和家庭用品的修理96—其他个人服务

                                      T—家庭作为雇主的;家庭自用、未加区分的物品生产和服务

                                        97—家庭作为家政人员雇主的98—未加区分的私人家庭自用物品生产和服务

                                        U—国际组织和机构

                                          99—国际组织和机构

                                          应用

                                          联合国颁布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的特点是:它与三次产业分类法保持着稳定的联系,从而有利于对产业结构的分层次深入研究。联合国的标准产业分类法便于调整和修订,也为各国各自制定标准产业分类以及进行各国产业结构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十分方便的条件。如中国制定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就采用《国际标准产业分类》(1SIC)2008年第四次修订版的分类标准。西方国家多根据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制定供官方使用的标准产业分类法。

                                          优点

                                          标准产业分类法的优点在于对全部经济活动进行分类,并且使其规范化,具有很强的可比性,有利于分析各国各地的产业结构,而且与三次产业分类法联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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