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经过
1999年,安徽界首发现一具无名女尸,警方认定他杀。
案件伤亡
该案件导致受害人梅丽1人死亡。
案件处置
2012年,嫌疑人杨志才、王夫伟被抓获,两人供述杀害女子。2018年,警方从案发现场泥土中检出女尸DNA,确认女尸为受害人梅丽,两嫌疑人再次被抓获。
2019年8月14日,该案8月29日在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律师称,嫌犯杨志才仍不认罪道歉,望依法严惩。
一审宣判
2019年9月16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富商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志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夫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认为,杨志才策划杀人,预谋精密,杀人意图坚决,杀人手段残忍,当庭翻供,拒不认罪,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严惩。王夫伟系受杨志才指使实施杀人行为,虽系直接实施者,但在本案的整体作用较杨志才小,案发时系刚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其如实供述其与杨志才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二审开庭
2020年9月29日上午9点30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志才、王夫伟故意杀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一案,鉴于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发回重审
2021年1月1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认为杨志才、王夫伟故意杀人一案原判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重审开庭
2021年4月23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界首市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河南亿万富商杀人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重审宣判
2021年11月10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重审判决:被告人杨志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志才限制减刑。王夫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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