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主体标识代码制度
以公民身份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主体标识代码制度,包括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为每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题标识代码,并以其为载体采集、查询、共享、比对各类主体信用信息,有利于促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 中文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 外文名:
  • 别名:
  • 基础: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

制度试点

2015年3月1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正式发布《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简称《规划纲要》),是江苏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会上通报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江苏省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预计2015年年底建成,届时江苏个人信用将能查询,金融、酒驾、欠缴水电费等失信行为都将有记录,江苏还会制定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等。

江苏省2015-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1、复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2、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社会化查询服务工程

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程

4、实施行业失信行为等级划分规范工程

5、构建以信用“红黑名单”公示为重点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工程

6、行政管理中引入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工程

7、招标投标管理中引入信用报告制度工程

8、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中实行信用审查制度工程

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县级地区试点示范工程

10、企业信用管理“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工程

11、建立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档案工程

12、以国家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为重点的信用管理、信用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3、跨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和重点领域信用联动监管工程

实施

2015年6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与44个部委、全国31个省区市和65家市场机构互联互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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