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

户口类型
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1]《意见》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中文名:非农业户口 外文名: 别名:城镇户口 产生背景:计划经济产物

产生背景

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最主要的区别是非农户口不再享有土地分配权和使用权。

主要特点

与农业户口的区别: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1、"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

2、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

3、劳动就业方面,城镇也不是包工作的,但有个劳动再就业,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比农村好点,农村如果有新技术示范区的,在这方面加大了农民的技能培训,不像城市这么系统。

4、农村的有土地,政府有一定政府补贴的,城市非农户没有,但有一个失业金,不是每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都有。

制度创新

已有河北、辽宁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相继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

国务院2014年7月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意见》要求,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意见》要求,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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