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本资料
股票简称变动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变动日期:2007-01-05
股票简称:S乐电
变动日期:2006-10-09
行业变动
进入行业: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变动日期:2000-10-21
股本变化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1988年3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12号批准,由峨嵋铁合金厂等9家单位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1年底以前本公司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154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300万股。
1993年4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1号]批准,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1993年8月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1比1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共配1,300万股。
1994年4月22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比2送红股520万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同比例送红利)。
1996年10月按10比1向全体股东送红股697.4万股。至此,本公司总股本为7,671.4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3,432万股。
1997年8月以7,671.4万股为基数按10:2.727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共配1,521.852万股,总股本增至9,193.252万股,同年10月6日分别按10:1.2516比例和10:2.9206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1,150.71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2,684.99万股,总股本增至13,028.952万股。
1999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号]批准,以1997年期末总股本13,028.9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应配3,908.6856万股(国家股股东认购697.4411万股,其余放弃,其他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认购),实际配售2,554.5792万股,总股本增至15,583.5312万股。
2000年10月26日,以总股本15,583.53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用资本公积转增6股,总股本增至24,933.6499万股。
2006年12月18日,本公司200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确定由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直接送股和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对价支付方案为:①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9股股份;②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定向转增股本5.9912股。合计增加股本7,714.3632万股。2006年12月11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四川省政府国资委[川国资产权(2006)357号]《关于乐山电力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批准。
2007年1月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证明本公司已完成证券变更登记,登记的国家股、社会法人股和普通股合计由24,933.6499万股变更为普通股32,648.0131万股,增加7,714.3632万股。其中原国家股和法人股(限售流通股)支付非限售流通股股东股份对价后减少1,158.8541万股,普通流通股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7,714.3632万股,获得原国家股和法人股支付对价的股份增加1,158.8541万股。
2007年1月21日,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字(2007)第1001号验证,于2007年5月2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限分公司宾馆、餐饮、文化娱乐等。
兼营业务
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