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国的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
规模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全国国有林场总数已达到4507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市、旗、区)。现有职工总人数66万人。经营总面积9.3亿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7.5亿亩和森林蓄积量22亿立方米,分别约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18%、23%和17%。
主要任务
林场的主要任务是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国有林地生产潜力,提高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基本组织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区的基本组织,同时它还承担林区教育、卫生、治安和社会管理的任务,有的代管乡村。
国有林场的特点是和农村交叉,一般是跨乡、跨县,也有的大型林场跨市,管理难度大。
国有林场的称呼有多种,有的叫林业局、有的叫森林经营所、有的叫治沙站等等。
国有林场按经营对象分用材林林场、防护林林场、经济林林场、风景林场等。按预算体制划分,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
按管理体制分省属林场占10%,地(市)属林场占15%,县属林场占75%。
国有林场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森林培育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但是,国有林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林场经济危困,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等,国有林场的改革迫在眉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