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
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调节矛盾和冲突。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造成国家间贫富差别的主要根源就是是否有一套好的制度能有效地减少社会运行的交易费用。若制度合理,则交易成本就低,交易也会较顺利进行,进而分工所带来的收益也就能顺利实现;否则,分工虽然能降低生产成本,但交易发生困难,分工带来的收益就会因交易成本过高而受损,甚至根本无法实现分工的收益。可见制度对经济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所谓的“好制度”,就是能够存在自发地、持续有效地减低社会运行的自动解决冲突的自我执行机制。
一套好制度的形成,需要有明晰的产权运行机制,它是其他制度安排的基础;明晰的产权能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尊重与保护,从而使行为主体的内在动力得以激励”。地租是土地使用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任何社会,只要存在着土地所有者和在土地上生产的土地使用者,地租总是客观存在的。
土地制度作为国家调节国民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经济制度,通过规范国家、集体、个人在土地上的权属,实现国家集体土地的有效利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由于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实质意义上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和处置权,无产权和地租功能的土地制度,不具有激励功能,不具有自发地、持续有效地减低社会运行和解决冲突的执行机制。从理论上分析,我国城镇化的困境难以避免。
中国改革将坚持三保原则
作为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将坚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土地权益“叁保”原则,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相关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1)我国全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取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形式,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土地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组织的全体农民占有属于该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对该集体所有的土地行使经营、管理权。
(4)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5)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村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
(6)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发展历史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上,习惯把土地制度理解为狭义的土地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人们对我国土地制度含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发展。新的观点摆脱了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更强调广义的土地制度,在重视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同时,更增强了对新形势下由新的土地关系所产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关注程度,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
中国土地制度路线:平均分配土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主要内涵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构成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
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制度是以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为基础和核心的土地制度,包括了上述广义土地制度的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