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

联合国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简称ILO)是一个以国际劳工标准处理有关劳工问题的联合国专门机构。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根据《凡尔赛和约》,作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成立。1946年12月14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训练中心位于意大利都灵,秘书处被称为国际劳工局。该组织曾在1969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2]
    中文名:国际劳工组织 外文名: 别名:ILO 英文名: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总部所在地:日内瓦 成员国数量:183(2011年3月) 成立时间:1919年 官方网站:www.ilo.org/

简介

成立时间:1919年根据《凡尔赛和约》作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成立,1946年成为联合国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的专门机构。n

宗旨: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合作;改善劳动条件;扩大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卫生;获得世界持久和平,建立和维护社会正义。n

成员:187个成员。n

组织机构:主要为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和国际劳工局。n

总部:瑞士日内瓦。n

主要负责人:总干事盖·莱德(Guy Ryder,英国人),2012年当选,2017年获连任,任期至2022年。

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1919年,通过凡尔赛条约的谈判形成,最初是国际联盟的一个部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期,来自41个国家的政府、雇主和工人代表出席了在费城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代表们通过了《费城宣言》,将其作为《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的附件,至今仍是关于国际劳工组织宗旨和目标的宪章。1945年12月14日,成为联合国负责劳工事务的专门机构。1969年,国际劳工组织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

国际劳工组织寻求强化劳工权利,改善工作与生活状况,制造就业,提供资讯与培训机会。国际劳工组织的项目包括职业安全与健康危害警示系统,劳动标准与人权项目。国际劳工组织建立的国际性的劳动条件标准,成为了个别国家的工会和其他运动的基础。

获诺贝尔和平奖

1969年诺贝尔和平奖:

诺贝尔委员会表示,国际劳工组织获得和平奖的原因在于它通过保障社会正义,为增进国家间兄弟情谊作出了最大的努力。委员会还提到:“国际劳工组织日内瓦总部的奠基石下有一份文件,上面写道,‘如果祈望和平,就应匡扶正义’。”n

诺贝尔委员会在其颁奖典礼致辞中说道:“国际劳工组织通过认真不懈的努力,成功引进改革,消除了许多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中最为明目张胆的不公正现象。通过调控收入和革新社会福利政策,国际劳工组织在平衡这些国家间的贫富差距方面起到了它的作用。”

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解释道,该组织的目标是“消除重重地压在世界上被剥削者身上的贫穷、困苦和匮乏。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条件、保证人民基本人权以及最终实现人民在社会中的自由、自尊和自治等方面,我们组织都在国际中发挥了核心作用。n

如果我们、政府和国际社会成员共同努力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就能奠定一个稳定而持久的和平世界体系。”他说,诺贝尔和平奖“将会继续启发我们未来在各个方面的努力,以帮助在和平世界里构建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

组织结构

国际劳工组织是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但在组织结构上实行独特的“三方性”原则,即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的成员国代表团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代表组成,三方代表有平等独立的发言和表决权。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是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和国际劳工局。国际劳工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指导该组织工作,国际劳工局是其常设秘书处。此外,其地区会议和产业委员会也是重要的辅助机构。

(1)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自成立起至2009年,共举行了98届国际劳工大会。此会议工作为精心编写起草公约和建议,经大多数表决后通过并推行。会议并且还决定国际劳工组织的一般政策、工作计划和预算。

(2)理事会:国际劳工组织的执行委员会,每三年经大会选举产生,在大会休会期间指导该组织工作,每年3月和11月各召开一次会议,截止2009年6月,共召开了305次理事会会议。

(3)国际劳工局:常设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国际劳工局总部。

主要活动

(1)国际劳工立法: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供成员国批准实施。自1919年至2001年,历届劳工大会已制定184项公约和192项建议书。

(2)技术援助与技术合作:向成员国提供劳动领域的资金、技术和咨询援助与合作。

(3)研究和出版:开展劳动科学领域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出版散发各类有关期刊、专著和宣传材料。

主要出版物

1、国际劳工评论(International Labour Review)

学术性刊物,登载与当前国际和各国劳工问题有关的经济和社会类文章。双月刊。

2、劳动法汇编(Labour Law Documents)

刊登重要的国际劳工公约以及各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文本。每年出版三期。

3、劳工统计公报(Bulletin of Labour Statistics)

刊登劳工统计方面的专题文章、英法西三种语言并列的关于就业、失业、工资、工时和消费物价每季度数字的统计表(每期附带一项最新补充材料)、另出专刊,登载国际劳工局每年按职业分类对工资和工时,以及食品零售物价进行《十月调查》得到的结果。每年共出版四期公报、四期补充材料、一期《十月调查》专刊。

4、劳工统计年鉴(Year Book of Labour Statistics)

英法西三种语言。刊登年度世界各国劳动综合统计资料,包括总人口和经济活动人口、就业、失业、工时、工资、劳动成本、工伤、罢工和关厂(绝大多数表格按主要经济活动部门分类)、以及消费物价。对统计来源和方法进行说明,为使用年鉴和公报提供指导。

5、正式公报(Official Bulletin)

公报A(Series A):登载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消息、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文件及其它正式文件;公报B(Series B):登载国际劳工局理事会结社自由委员会报告。每年各出3期。

6、社会和劳工公报(Social and Labour Bulletin)

社会和劳工新闻季刊。登载各国政府及雇主和工人组织在社会和劳动事务立法和制定政策方面活动情况的最新消息。每年四期和一期增刊。

7、国际劳工文献(International Labour Documentation)

月刊。根据国际劳工局LABORDOC数据库汇编的文献目录公报,包括世界各国劳动关系、劳动法、就业、工作条件、管理、职业培训、项目评估、劳动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发展、技术变革等领域。

8、国际劳工大会文件(Documents of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Conference)

包括每年国际劳工大会各项议题的工作文件以及大会会议记录,通常为14至18项。

9、劳工教育(Labour Education)

季刊。供工会组织和其它工人教育机构开展工人教育用。登载世界劳工问题现况、国际劳工组织活动、工人教育方法和劳工运动历史等方面的消息以及书评。

10、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裁决汇编(Judgments of the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of the ILO)

每年出版两至三期。

11、工作条件文摘(Conditions of Work Digest)

刊登与工作条件和工作生活质量领域的重要问题和趋势有关的立法、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方面的消息。每年两期。

12、区域大会文件(Documents of the Regional Conferences)

包括国际劳工组织非洲、美洲、亚洲和欧洲区域大会各项议题的工作文件。每次会议后出版。

13、产业会议文件(Documents of Industrial Meetings)

包括国际劳工局召开的各类专业产业会议的工作文件和会议记录。每次会议后出版。

14、劳资关系丛书(Labour-Management Relations Series)

关于劳动法和劳资关系的专著,不定期出版。 15、管理开发丛书(Management Development Series)

关于各类管理问题和管理开发方法的专著,不定期出版。

16、社会保障成本(The Cost of Social Security)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支出比较研究。三年出一期。

17、职业安全卫生丛书(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Series)

针对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职业安全卫生专著和报告。不定期出版。

18、世界就业计划研究报告(World Employment Program Studies)

刊登国际劳工局世界就业计划处(该处的职能是为世界各国消除贫困和失业提供帮助)发表的宣传品、研究报告和专著。不定期出版。

成员国

成员国包括对1945年11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该组织的新章程生效时当时同时承认新章程的成员国。此外,任何原始的联合国成员和其后向联合国承认新章程的任何国家,也可加入。全体与会代表,包括政府的代表,在任何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的三分之二票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可接纳其他国家。

截止到2011年3月,已有183个成员国。

与中国关系

中国是该组织创始国之一。1971年该组织理事会根据联大决议,通过了恢复中国合法权利的决议。1983年6月,中国正式恢复了在该组织的活动。1985年1月该组织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负责与中国有关政府机关、工会组织、企业团体、学术单位等进行联系,并实施技术合作计划,协助中国发展职业技术培训。

工资报告

2012年4月初,国际劳工组织发布全球72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均月收入统计,结果显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均月收入是1480美元、约合人民币9327元。其中卢森堡的工资水平最高,月平均工资达到4089美元,中国内地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56美元、约合人民币4134元,位列第57位。另外,中国香港和澳门分别排在第30位和第5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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