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

南开大学法学院

于2004年5月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
南开大学法学院(Nankai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于2004年5月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法学院依托南开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在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个环节都以养成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为核心,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职业人才。学院在天津市有12个实习基地,并共建了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南开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法学院注重国际学术交流。通过客座教授、学生交换、教师访问、开展国际讲习班和学术研讨会等方式与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南开大学从1919年建校起,本着“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指导思想,强调法律、政治、经济等多学科密切结合。在南开大学的历史上,法学学科先后隶属南开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和法商学院。二十世纪二十至四十年代,著名学者和法律专家梅汝璈、徐谟、肖公权、王赣愚、张金鉴等先后任教于南开。1980年,南开大学建立法学系,首任系主任潘同龙教授。1985年,著名法学家李光灿教授调入南开大学,领衔成立了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并担任名誉所长,法学家吕世伦教授担任首任所长。高尔森教授在国内较早开展了国际经济法研究,自1985年开始培养研究生。1995年成立国际经济法研究所,高尔森教授担任首任所长。南开大学于1994年按法学门类组建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法政学院,于2004年5月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法学院。现任院长付士成教授。[1]
    中文名:南开大学法学院 外文名: 别名: 外文名称:Nankai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创办时间:2004年5月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法学 所属地区:天津 现任校长:左海聪 主管部门:教育部 学校主页:http://law.nankai.edu.cn/Page/Default.aspx

学院简介

南开法学于1984年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天津市重点学科,是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主要依托单位之一和“985工程”建设项目单位。

法学院整体研究实力较强,科研成果显着。本一级学科点九个二级学科都具有一定特色,整体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在国内处于先进行列。国际法和法律史的研究水平居于国内前列,一些研究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学院教师连续出版“南开大学法学院学术文存”,主编“国际商法学术丛书”。2009年至2011年,学院科研经费总计510多万,年均增长率逾40%,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0篇,出版学术专着16部,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9项。

成立背景

随着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南开大学于1994年按法学门类组建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法政学院,并于1998年开始实体化运作。为了推动各学科的发展,南开大学于2004年5月决定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法学院。2011年南开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法学院现有法学理论与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刑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八个教研室和法学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台港澳法研究中心等三个研究机构

学院领导

党委书记:付士成

院长:左海聪

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李悦

副院长:侯欣一、陈耀东

师资力量

学院有教职工75人,专任教师57人。其中教授21人(其中博导17人),副教授21人,讲师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4人,占教师总数的94.7%。其中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教育部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

学院围绕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实施“名家、名着、名派”工程,培养名师,出版名着,形成名派,建设一流的学术队伍。学院现有计划内在校生866人,其中本科生468人,硕士研究生398人,博士研究生17人。另有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350人,研究生课程班学生100余人。2011年南开大学法学院在学科建设获得重大突破,成功申报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天津市一级重点学科。

学院发展

南开大学从1919年建校起,本着“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思想,就十分重视作为培养治国人才的法学学科的建设。顺应当时法学学科的发展趋势,强调法律、政治、经济等多学科密切结合。因此,在南开大学的历史上,法学学科先后属于南开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和法商学院。建校之初,南开大学就聘请了著名学者为南开学生开设法学类课程。二十世纪二、三、四十年代,著名学者和法律专家梅汝璈、徐漠、肖公权、王赣愚、张金鉴等先后任教于南开,或在南开承担法学课程。王赣愚教授一直执教于南开,并且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仍然指导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直至1997年病逝。1980年,南开大学建立法学系,首任系主任是潘同龙教授。高尔森教授在国内较早开展国际经济法研究,并在当时的国际经济研究所内设立了国际经济法研究室,1995年成立国际经济法研究所,高尔森教授担任首任所长。1985年,我国著名法学家李光灿教授调入南开大学,由李老领衔成立了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李老担任名誉所长。法学研究所初建时,聘请了国内许多知名学者来所指导和从事研究工作,著名法学家吕世伦教授担任首任所长,现任法学院院长为国际经济法知名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左海聪教授。

博士生导师名单

国际法方向

左海聪教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教育部2005年新世纪优秀人才,原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和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师从武汉大学著名国际经济法学者姚梅镇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WTO法等。

朱京安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原中央民族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南开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管制法,绿色技术壁垒等。

许光耀教授汉大学法学博士,原湖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系主任,并获湖南省社科成果一等奖,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师从著名国际私法学者李双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欧盟反垄断法等。

程宝库教授,南开大学博士,国务院反商业贿赂问题首席咨询专家,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WTO竞争规则,农业协议,跨国反商业贿赂法等。

史学瀛教授,南开大学博士,原天津外贸学院教授,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节能减排法,生物多样性法,国际环境法等。

民商法方向

陈耀东教授,南开大学博士,曾在日本立命馆大学完成博士后期课程,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不动产法,物权法等。

万国华教授,南开大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证券法,公司法,公司治理等。

何红锋教授,天津大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要项目,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

法制史与法理学方向

柏桦教授,日本国立大坂大学博士,曾任人民大学教授,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和周恩来政府学院双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古代刑法史,古代法律思想史等。

侯欣一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司法考试命题组卷一组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近现代法治思想史,陕甘宁边区法律制度,法律社会学等。

于语和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博士,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曾任天津大学法律系系主任,现任南开大学法制史法理学教研室主任,师从徐大同和曾宪义教授。研究方向为古代法制史,民间法等。

刘风景教授,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处处长,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2010年新世纪人才入选者,师从著名法理学者孙国华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律语言学,法哲学,法社会学等。

行政法方向

傅士成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

刑法方向

刘士心教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师从著名刑法学家吴振兴教授,教育部2006年新世纪人才入选者,主要研究方向为犯罪学,犯罪构成论理论等。

张心向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天津市检察院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刑法,和刑法社会理论。

郑泽善教授,日本中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日本刑法,韩国刑法,比较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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