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财政局

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常德市财政局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坐落在常德市武陵区北正街。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完成100.9亿元、70亿元,其中市本级分别完成49.1亿元、38.3亿元,同时,市财政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努力筹措调度资金,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保障到位,有力支持了“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建设,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文名:常德市财政局 外文名:Changde Municipal Finance Bureau 别名: 属性: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北正街 主要成就:获全国财政系统党建工作新风奖

简介

常德市财政局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坐落在常德市武陵区北正街。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各部门的监督支持下,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锐意改革,扎实工作,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机关建设收获新成果。近年来,我局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湖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常德市十佳人民满意标兵单位、全市绩效评估优秀单位等。

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完成100.9亿元、70亿元,其中市本级分别完成49.1亿元、38.3亿元,同时,市财政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努力筹措调度资金,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保障到位,有力支持了“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建设,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职责

根据《常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常政办发〔2011〕10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区政府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参与彩票发行监督及财务监管工作。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指导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报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负责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具体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十三)负责市直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负责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考核奖惩。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姓名:尹正锡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预算编审中心)。

姓名:刘慎松

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管理全面工作,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局机关、局直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机关效能建设及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主持融资及融资平台建设工作小组,机关管理、党群活动工作小组工作。分管办公室、经建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志》修志办,分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鼎城区财政局。

姓名:娄远军

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兼)

分工:协助局长管理预算工作。主持财税收入征管工作小组、农村综合改革及“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县(市区)财政收入征管、协调、督办,重点负责澧水片收入征管;负责局新农村建设点村扶持,局防汛抗旱包垸工作。分管农业科、政府采购办、工资统发中心、综改办。联系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系安乡县财政局。

姓名:王克文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管局机关和局直单位效能建设及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安全维稳、招商引资以及机关维修改造工作。分管企业科、后勤服务中心、财源办。联系工商联、民建,联系汉寿县财政局。

姓名:余运俊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主管融资和融资平台建设及财务监管工作。分管国库科、财务办,分管财鑫投资担保公司、融资办。重点负责沅水片收入征管。联系桃源县财政局。

姓名:郝介球

职务:党组成员

分工:协助局机关和局直单位效能建设及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协管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局直单位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老干部、共青团工作。分管人教科、机关党委、外经科,分管财经投资公司。联系津市市财政局。

姓名:梅宏

职务: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分工:负责市本级财税收入征管和财税体制调整,组织局机关和局直单位文体活动。分管教科文科、会计科、工会、中函校、注协,分管财经中专学校、老科协财会分会。联系临澧县财政局。

姓名:郑维菊

职务:副局长

分工:负责机关妇女工作。分管综合规划科、税政法规科、财政监督检查局,分管非税收入管理局。联系石门县财政局。

姓名:罗贻林

职务:党组成员、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主任

分工:主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全面工作。

姓名:詹平

职务:党组成员、市乡财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契税耕地占用征收管理局(乡财局)全面工作,分管政务中心财政窗口。联系德山开发区财政局、西湖管理区财政局、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工作。

(三)机关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医保、社保等保险工作。

(四)综合规划科(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

负责承担物价、移民、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缓、减、免的审核和呈报;负责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参与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制定和征地拆迁项目、公寓楼安置小区成本审核与资金监管;负责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运行监管,参与市城区储备土地收购审查及资金清算工作;负责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管理移民、体彩、福彩、价格调节等专项资金,负责审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并参与标准核定;负责市本级彩票管理工作。

(五)税政法规科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组织拟订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呈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市直单位产权纠纷;负责地方税源调查的有关工作,参加有关反倾销的调查。

(六)预算科

负责制定和修订地方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财政预算;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负责财政年终结算;承担向市人大报告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具体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财政罚没收入;负责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

(七)国库科

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收付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市本级收入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汇总编制预算外收支季报及执行情况分析;负责汇总编制市本级和全市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管理市本级财政性资金账户;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的审核及年检;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拨付;

(八)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制定部门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市直行政基建管理工作。

(九)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教育、文化等相关专项资金;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十)经济建设科

承担建设、规划、城管、国土资源、环保、交通、粮食、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城建资金的支出管理;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参与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管理有关政策性补贴、节能减排、粮食风险基金、土地整理、交通发展及城市管理等专项资金。

(十一)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支农、财政扶贫政策;管理有关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水利建设资金、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等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农业保险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十二)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提出有关建议,完善并执行社会保障、就业、民政、卫生、残疾人保障等政策;管理有关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及残疾人保障等专项资金;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政监管以及预算、决算编审工作。

(十三)企业科

承担经济和信息、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研究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提出调整建议;参与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管理有关科技、工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

(十四)对外经济贸易科

承担商务、旅游、外事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外经贸、旅游和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事财务制度;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年审及年报汇编工作;负责审核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招商、外事、旅游等专项资金;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管理制度及办法,承担贷(赠)款的具体管理工作;参与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十五)绩效评价科

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资料信息库,研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

(十六)会计科

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拟订会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联系指导会计学术理论研究及相关学会等工作;协助办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负责人任免及会计人员奖惩考核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代理记账机构;指导、监督和推广全市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信息化工作。

(十七)资产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拟订清产核资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八)监督检查科(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或措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主要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缴预算收入、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支出拨付、使用以及下级财政上缴上级财政收入、有关部门征收、解缴、管理各项非税收入等情况。

(十九)信息科

负责拟订全市财政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市财政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和管理全市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负责对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备份,并承担其与财政业务有关的计算机集成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计算机知识培训。配合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有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方案中资金的评审。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8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工会主席1名,总会计师1名,总经济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2名(含正科级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专职副主席各1名,其中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高配为副处级),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其他工作人员37名。

其他事项

(一)市乡镇财政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牌子,其机构级别、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等事项仍维持不变。

(二)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科级,为市财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人员编制结构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员5名。

(三)管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市融资与债务管理办公室、常德财经中等专业学校。

(四)市财政局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市财政局与市国资委的关系。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务会计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市财政局监督。市政府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措施,包括市本级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分流人员费用、破产企业安置职工等费用,由市财政局按原渠道解决,继续由市财政局管理和监督。

市国资委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条件成熟时按国家有关预算编制规定,负责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征管和使用接受市财政局监督。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监管国有资产的范围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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