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失联
周云露于2015年8月9日12时30离开宿舍前往百子湾拍戏。其说戏份不重不会通宵,2015年8月10日计划去河北涿州参加本科同学婚礼,但同学均未见到周云露。n
2015年8月10日晚,一则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失联33小时的消息热传社交网络。n
父亲以为遭绑架带钱赴京
在校方得到消息后,同一时间通知了周云露的家人。周父称,知道女儿失联后,他在10日当天,给女儿打了数十次电话均是关机状态,又在微信上给女儿留言。n
后来,周父得知中国传媒大学还有一位男性同学失踪后,他感到了一些不测,于是在宜兴当地向警方报案,并于当晚乘飞机来到了北京。n
2015年8月11日凌晨,周父再次发微信及短信给女儿,试图在女儿开机时能第一时间收到父亲的信息。n
周父微信及短信称,“爸和哥已飞北京了并带了钱,好好跟他们谈,都是同学。露,如对方要钱,爸一定给,不要伤害双方,也许他们年轻冲动,好好谈,爸会原谅他们的。切记,开机让他们联系我,平安!”但周父一直没能等到女儿的回信。
遇害消息
2015年8月11日9时许,中国传媒大学前党委副书记田维义发布微博称:“失联的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已遇害。”n
2015年8月11日12时30分许,平安北京通报称此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抓获,经讯问,李某某强奸周某某未遂而将其杀害。中国传媒大学也于中午确认周云露遇害。
人物评论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杜彩:曾分别在周云露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任其文学概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课的导师。“我什么都不想说了!”杜彩接受记者采访时情绪十分激动,他表示,周云露是一个非常漂亮、非常优秀的江南女孩,老师们都很喜欢她。他得知学生遇害的消息后,在微博写道:“亲爱的,安息,来生再见”。
追思会
中国传媒大学被害女生周云露的追思会及告别仪式于2015年9月6日在东郊殡仪馆举行,上百师生泪别周云露。周妈妈强忍泪水说:“露露22年的青春岁月没有虚度,她是个乐观的女孩,大家不要用泪水送别露露。”
一位参加追思会的同学泣不成声,她称周云露是个特别优秀的女孩,时至今日仍然不能接受她遇害的事实。
“露露平时人缘很好,还有几位初中同学特地从国外飞回来参加她的告别仪式。”周云露的亲属告诉记者。
遗体告别仪式是传媒大学和周云露的家属一起举办的,因为之前很多学生强烈要求参加周云露的告别仪式,因此将日期选在了开学之后的9月6日。
抓获罪犯
同学对新京报记者称,李斯达沉默寡言,在他的世界里。事发后,多张李斯达的照片开始流传,包括李斯达手持尖刀的自拍照,还有照片显示其手缠佛珠对天怒目竖中指。
中国传媒大学官网发布消息称,2016年8月11日,艺术学部戏剧影视学院2014级电影专业研究生周云露,在朝阳区百子湾阳光嘉园小区遇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学校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和家属进行善后处理。
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斯达,23岁,河南人,音响导演专业毕业,是周云露的同年级校友。
周云露的同宿舍同学透露,周本科学表演专业,研究生学的是电影创作,与李斯达是普通朋友,并非网上传的恋爱关系。其他多位同学也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两人并非情侣关系。
记者从李斯达的同学朋友处了解到,李斯达平日沉默寡言,特立独行,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案件审理
2015年8月10曰23时许,朝阳警方接中国传媒大学保卫部报警称校内学生周某某失踪。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8月11日凌晨将嫌疑人李某某(男,23岁,新乡市人,中国传媒大学学生)抓获。经讯问,李某某对8月9日强奸周某某未遂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n
2016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李斯达无精神病,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n
2016年8月底,李斯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n
2016年11月18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该案不公开审理。n
2016年12月30日,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李斯达死刑,并赔偿周云露父母5.2万元。宣判后,李斯达明确表示上诉。n
2017年10月31日,北京高院对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李斯达的上诉,维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法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