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权

教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权力与、媒介权力(舆论权力、录史权力)、支配权力(常规意义上的权力)、生死权力(生老病死)、等(补足之处可修改)之间有很多相互的地方但大体为这四种。[1]
  • 中文名:教育权利
  • 外文名:The educational power
  • 含义:

教育权

是一种很宽泛的权利,生活中无处不存在对于信息的接受处理,不同的信息获得对于人或智能对于事物的判断有着相当的影响。生活中父母亲友周围的人都会对你意识成长产生相应的影响,各种学习、各种训练、各种圈子、各种交流其本质都可以纳入教育的内容。教授他人从而在人的意识精神层面影响引导他人对于事物的认知、为人处事、生活习惯等,进而获得的相关影响力、权利。

考因素:道统之争、宗教根基、颜色革命、意识输出、科举八股、贵族门阀、儒家胜因、社会制度的递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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