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员

巡视员

公务员种类
所谓巡视员,就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的一种非领导岗位的公务员。尽管被称之为“机关四大闲”之一,但是它却和古代的一种相当重要的制度不谋而合,并且随着监察力度的不断增大,巡视员也承担起了一定的任务起来。[1]此外,副省级城市可以设置巡视员、副巡视员,任职条件同上。副省级市的巡视员为副厅级,副巡视员为副局正处级。其主要权利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 中文名:巡视员
  • 外文名:
  • 别名:
  • 释义:中国公务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
  • 设置单位:厅、司、局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
  • 资格:任副厅级职务4年以上
  • 权利:监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

简介

中国巡视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级别为正厅级。巡视员是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属非领导职务,有巡视员、副巡视员之分。

巡视员大多数都是退休的然后给个巡视员头衔,俗称虚职,没有什么意义。另一种情况有的人很年轻还没到退休年龄也做了巡视员,是因为,暂时没有空缺领导位置,先把级别调高一下,等将来有位置再升。两种情况截然不同,但实质意义相同,都是非领导职务。副巡视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此外,副省级城市可以设置巡视员、副巡视员,任职条件同上。特别注意:副省级市的巡视员为副厅级,副巡视员为副局正处级(注:副局正处级为副省级市特有的行政序列)。

职责

主要权力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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