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简介
“海岛皇宫”位于深圳大鹏半岛洋畴湾。
建在距深圳市区50多公里的南澳东山湾海域上,是一座不对外营业的私人豪华会所。
是国家4A级景区内唯一半岛别墅,森林覆盖率75%,开发商是世纪海景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前叫新世纪公司,以下统称“世纪海景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下设高尔夫球会。
这座坐落于深圳市南澳东山湾海域、漂浮在海面上的别墅,耗资接近亿元,整个建筑约有7000平方米海上皇宫全景,有花园、游泳池、跑马场,还有豪华游艇,主人卧室里铺有真正的北极熊皮毛,被外界俗称为“海上皇宫”。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下设高尔夫球会。
2003年兴建,2005年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但一直屹立不倒,照常运转。经过媒体报道后,“海上皇宫”事件引发广泛关注。2010年1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成立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认定“海上皇宫”构筑物非法占用海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不少读者报料,称在南澳东山湾发现一栋神秘的海上别墅,面积多达数千平方米,耗资接近亿元。据了解,这个地方不对外开放,只在节假日进行一些私人聚会,外界俗称“海上皇宫”。有人透露,“海上皇宫”存在已达五六年之久,却一直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事实上是一栋“海上违建”。
但与此同时,这里也是一座“问题”建筑,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备案,也一度面临“违建”清拆。在媒体曝光后,龙岗区海洋部门认定“海上皇宫”非法占用海域,决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10年5月13日开始拆除。
成长历程
“成长”第一阶段:初具雏形
最先只是有一定规模的渔排,2003年至2005年,主要用于养殖,2005年开始改变功能属性,进行扩建。2005年8月,它在东山渔港养殖区海域建设,面积达1500平方米,由深圳时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供公司员工及公司客户娱乐使用,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由此,“海上皇宫”初具雏形。
“成长”第二阶段:移交扩建
2007年7月,时尚地产公司将“海上皇宫”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转给其关联公司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下称海上精英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箐丽),海上精英公司于2007年中国杯帆船赛期间私自在其它海域搭建了一处海上平台供帆船赛使用,比赛结束后,将该平台与原海上建筑物接合到一起。同时开始建造跑马场、游泳池、渔排。郭奎章说:我当时第一时间交了罚款。如果确定是不合法的,开始修建时就会被阻止,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不合法,也没有规定其合法。自始至终,“海上皇宫”没有遭到强制执法行为。
“成长”第三阶段:形成规模
2007年底,“海上皇宫”遭遇台风打击,受严重损毁。2008年初,向东朝岸边移了几十米并加以修缮,在朝海方向又修建了一个近千平方米的渔排,被郭奎章称为“防波”,基本形成今日之七八千平方米的规模。
“成长”第四阶段:急盼身份
“海上皇宫”渐渐成为高端旅游业的一个“象征”,墙内开花墙外香,天津、海南等很多城市的领导都上“海上皇宫”考察过,希望将这种休闲模式复制过去,有的还把图纸拷走了,国外的旅游杂志也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但因“海上皇宫”的性质界定不明,与渔民村合作的方式来建设终归是“身份”不正,2008年国家海域使用法出台后,郭奎章他们就积极申报海域使用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还没有拿到。
建筑风格
“海上皇宫”虽然浮在海面上,但非常稳固,潮涨它也涨,潮落它也落,走在上面全然不觉晃动。据曾参与修缮的工人老张透露,“海上皇宫”是从2003年开始陆续建起来的,由四块巨大的渔排组成,约有3000多平方米。别墅周边的缆绳都是进口的,每根缆绳中部有1000公斤重的铁锚,整个别墅由39个铁锚固定。为了保证别墅能漂浮在水面上,其底部由3000多个泡沫垫子托起。据估算,仅垫子一项就要花费120多万元。据其主人介绍,他在上面投入了近亿元。
东南亚的雅致园林,大门口矗着一座大象雕塑,一层中间挑高大厅里摆着欧式沙发,迎面放着两具武士的战刀和盔甲,背面墙上挂有一件蒙古王爷的王袍;另一侧,是一些道教主题的壁挂,和中国传统的饰品。往内里走,可通往主人邀约朋友聚会狂欢的酒吧,在露台一侧,面朝大海。天花板上挂着逼真的鹿头,吧台、座椅、乐器、骰子,陈设仿佛老西部片里的场景。
“海上皇宫”是座漂浮在海上的别墅,自然少不了庭院深深,东南亚式的雅致园林掩映下,4个篮球场大小的庭院里摆放着台球桌,供人娱乐。
与门口的大象雕塑擦肩而过,刚望见正厅里的欧式沙发,两具武士盔甲就迎面而来,据说是前朝文物。墙上挂着油画和一件蒙古王爷的王袍;角落摆放着酒柜,琼浆玉露丰藏其中。正厅之后是酒吧,在露台一侧,面朝大海,吧台上方高挂鹿头。
两侧卧房按田园风格打造,橱柜精巧考究,床单上滚满了素净的小碎花,深色地板更彰显品位。主卧里是一张“北极熊皮毛地毯”,书架前的一排合影令人称叹,郭奎章往来无白丁,与洪金宝、王石、杨澜、陈鲁豫、窦文涛等一众名人都有交集。
继续深入,妙处愈多。穿过以上,是架着5米长木桥的池塘,池壁上竖着东南亚风情的雕像,阳光洒下来仿佛眨眼到了芭提雅;下桥不过三五步,又是纯西式游泳池,约有10米×15米大小,过滤水系统运转不停。
泳池过后还有凉亭,一方茶几,几张沙发,可品茗观海。凉亭后,更有2个篮球场大小的马场。
就连在谷歌(Google)地图上,都可以清楚地搜寻到这座“海上皇宫”的准确位置。在卫星图上,可以看到不少海上餐厅在靠近岸边的地方连成一片,而“海上皇宫”就陈列在这些海上餐厅的一侧。能清晰地看见建筑物的结构,其规模甚至比例尺缩小到了1千米仍可以分辨出来。
建筑用途
到访者对随处可见的孔雀记忆犹新,“满院子地跑,听说一般是圈起来养,每天限时放出来散布。”据称,“海上皇宫”里总共有6只孔雀,供主客赏玩。
豪宅自然少不了保镖,或许狗比人更值得信任———别墅前常年有2条大狗环伺,一条是不怒自威、沉默寡言的藏獒;一条是警惕性极高、见到生人狂吠不已的杜宾。
还有的时候是一些名人,除了模特表演,有时候这里还有时装秀,甚至还有时候会燃放烟花。漆黑的夜晚,漆黑的海面,彩色的烟花一飞冲天,让所有周围的渔民不能不印象深刻。有时候还有人上去拍电影,就在前不久的一个周末,就有一个摄制组来拍过,听说一次要五六十万。
富人除了赏玩,总免不了还要尝鲜,提到新鲜,谁的吃食能比上“皇宫”主人?别墅一侧搭建了多条鱼排,就地养殖起了鲍鱼、龙虾、石斑等,来了朋友,捞上几条尝尝大亚湾清澈水质出产的美味。从客厅中别墅主人与客人的合影中判断,至少杨澜、窦文涛、鲁豫等主持界大腕尝过海上别墅的鲜。
违法用海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管理局网站上的一则有关“深圳市龙岗区东山海上构筑物行政处罚听证会”的信息显示:“位于龙岗区南澳东山浅海养殖区内的海上构筑物(被外界称为“海上皇宫”)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属于违法用海。”且同时显示,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已经于2008年1月批准立案调查,查实“海上皇宫”非法占用海域面积达1.58公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对"海上皇宫"的主管单位处以71.1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
针对这座“海上皇宫”,网友在纷纷惊叹于其奢华的同时,也有不少人发出疑问:“为什么私人能随随便便在海上建房子?”“有没有合法手续?”记者就此致电深圳市龙岗区渔政渔监大队,其负责人表示,“海上皇宫”存在违法用海行为,该大队已依法向龙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
该负责人还表示,关于“海上皇宫”,以前广东省确实有过指示,允许该项目作为现代化休闲渔业来发展。但是后来,“海上皇宫”无论是从建设还是定位,都与“现代化休闲渔业”的目标背道而驰,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监管,“所以我们依法做出了处罚,提起了诉讼。”
跟踪督办
执法第一阶段:责令停止
2005年8月30日,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深圳支队龙岗大队在对东山渔港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在建项目,并于2005年9月1日和2005年10月21日两次向深圳时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出《责令停止海洋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公司并未停止其建设行为。同期,龙岗区海洋局对“海上皇宫”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后由于执法力量有限,于2005年年底移交深圳市海洋局。
执法第二阶段:罚款两万
深圳支队受深圳市海洋局委托随后展开全面调查,2007年1月5日,深圳市海洋局对时尚地产公司作出“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人民币2025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缴纳罚款后并未退还所占用的海域。2007年11月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申请应由深圳市海洋局提出,深圳支队作为受委托单位无权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且执行对象涉及不动产,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又因2007年10月是强制执行申请的最后期限,该案件最终没有执行。
执法第三阶段:曾经查封
2008年1月22日,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发现海上皇宫正在进行改建、扩建,立即进行制止,并立案调查。1月23日,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直到2008年9月28日龙岗大火前,对该涉嫌违法用海行为还停留在补充证据材料阶段。“9·28”龙岗大火后,龙岗区对“海上皇宫”进行查封。三个月后,虽然“查封”命令没有撤消,但“海上皇宫”自动解封了。
执法第四阶段:有待执行
2008年10月14日,龙岗区海洋局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09年1月13日,龙岗区海洋局依法举行了案件听证会后,决定维持行政处罚决定。2月13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1.28公顷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的七倍的罚款,即人民币497700元的罚款”的处罚决定。
2009年2月24日,海上精英公司向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提交《关于申办海上活动中心(公益试点)项目海域使用许可证的申请》。2月25日,时任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在该《申请》上落款和批字,主要内容为:“此事可按‘先行先试’的原则探索管理。”
2009年3月9日,由于海上精英公司未按时交纳罚款,龙岗区海洋局发出《罚款催缴通知书》。3月19日,广东省海洋局和省海监总队相关领导组成的调查组至“海上皇宫”调研,听取了案情汇报,并与郭进行了座谈,调研结束后,龙岗大队根据调查组的意见,重新整理了一份关于该案的详细资料,并交由调查组带回总队。
2009年11月3日,由于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龙岗区海洋局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9年11月5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并决定立案审理,20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定依法准予强制执行。
本月上旬,龙岗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了《裁决通知》并派出执行庭执法人员登上“海上皇宫”传达意见,对周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勘察、评估,目前,法院正在探讨强制执行具体措施。
处理结果
备受关注的深圳“海上皇宫”事件终于尘埃落定:2010年5月13日上午,龙岗法院启动拆解执行工作,由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上精英公司”)自行安排近40多人的专业队伍进行拆除。这座耗资近亿、存在六年的奢华海面建筑,因非法占用海域,最终还是迎来了被拆解的结果。
据悉,这是深圳首例国家作为海域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主体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的新类型的海上物权纠纷执行案件。
深圳有关部门解释说,“由于此类海上执行并无先例可循,综合考虑防止海域污染、相邻养殖户的财产人身安全和海域浅限制了大型拖船进入等综合因素,爆破拆毁、整体拖离拆迁等方案均有可能造成次生灾害,形成安全隐患。”因此,“最终说服由被执行人自行组织力量拆解,龙岗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安全保障工作。”
5月6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了经其核准同意的被执行人提出的“海上皇宫”构筑物拆解实施方案,同时,被执行人承诺负担相关费用。龙岗区法院审核批准后决定启动退还被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的执行工作。5月13日上午10时许,在龙岗区南澳街道东山湾海域内,龙岗法院启动拆解执行工作。随着现场总指挥一声令下,海上精英公司自行安排近40多人的专业队伍开始对“海上皇宫”进行起锚工作,同时拆除上盖房屋建筑。预计整个执行时间为15天左右。
南都记者在南澳东山湾现场看到,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和龙岗公安分局将南澳街道东山码头封锁,除执法人员以外,禁止任何人进出。“海上皇宫”附近也设置了封锁线。动用了十余艘船只进行拆卸工作,还派遣5艘快艇来回巡视,禁止任何渔船靠近。
为方便船只物资运行,执法人员首先强拆的是“海上皇宫”的跑马场。跑马场由众多漂浮箱子连接在一起,工作人员首先将连接箱子的钢管、绳锯断,将箱子分别用船只拖走。参与拆解的工作人员说,“海上皇宫”是靠很多钢管、绳索、锚、漂浮箱子等物品固定漂浮在海面上,初步的方案是将跑马场、大厅、园林等分开,再将固定的钢管、绳索等锯断,用船将他们分别拆移。
相关信息
追踪“海上皇宫”可能异地重建,据悉,“海上皇宫”里面的贵重物品都已经被运走,但具体去向则不清楚。据知情人士称,郭奎章对海上建筑很感兴趣,他很可能将在其它合适的海域继续尝试,这些物品被保留在一处仓库,随时会拿出来使用。而组成“海上皇宫”的箱子钢索,则会被用于异地重建。
2010年5月13日的拆解工作吸引了众多附近居民围观,大家纷纷表示惋惜。居民们称,拆除行动对社会资源是种很大浪费,毕竟已经耗资上亿元修建,根据相关法律,政府可以将其没收,当作一个向社会开放、供公众休闲娱乐的景点。
而郭奎章此前曾多次联系南都记者,称政府的决定是错误的,拆除行为是浪费资源,他愿意将“海上皇宫”捐赠出来,供整个社会人士娱乐之用,作为新型海洋旅游业发展模式的一个探索。
2010年5月13日,记者致电郭奎章,他声音低沉,称正在外地出差,并不知道昨日是拆解之日。对于他为何转变态度,派人配合法院的执行行动,郭奎章表示不方便透露。而“海上皇宫”所属的时尚集团称,公司坚决拥护支持政府的决定,尽全力配合法院依法依规执行强拆判决。
重新开放
2011年2月21日下午,广东省渔政总队龙岗渔政大队相关负责人证实,经深圳市海洋局、龙岗区海洋局批准,“海上皇宫”进行相关改造符合经营标准后,相关部门已经对“海上皇宫”发放了两个证件,允许其经营休闲渔业,但规定其场所不能用于私人集会,必须对外开放。
距海岸较远的“海上皇宫”主体部分,一座欧式风格的建筑漂浮在海面上,格外显眼。“皇宫”内除了厨房,还有两三间房间已经开灯,经过拆解后主体部分几乎保存完好,内部奢华依旧,木地板和家具有打磨过的痕迹,周围的林木设施都是新近修剪过。
在东山湾码头,十余名穿着时髦的游客正在码头,等候“皇宫”派船前来接送,不久,在码头边出现了一大一小两条船,将码头上的游客一一搭送到海面中间的“海上皇宫”主体部分。据一名游客介绍,这次他们租用了“海上皇宫”一天,带了十多个人来,“在上面吃住一天要500美金”。
违法建筑
2011年3月2日,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宣布,海上皇宫”属于非法占用海域,收回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擅自发放的“养殖登记证”。这意味着“海上皇宫”再一次被定性为违法建筑。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于3月1日收回了其擅自发放给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菁丽的“养殖登记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正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海域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进展情况。
再次强拆
相关部门再次强拆
2011年4月8日,
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当天对位于深圳龙岗区南澳街道东山湾海域内的违法建筑“海上海宫”展开拆除行动。
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向外界通报表示,日前,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已收回了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菁丽的“养殖登记证”,并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该海上构筑物拖离深圳海域或自行拆除,恢复海域原状,但该公司至今没有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决定依法强制拆除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海上构筑物。
通报表示,考虑到该海上构筑物结构复杂,涉及水上和水下作业,技术难度高,拆除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拆除该构筑物“中庭”平台上面的房屋主体,第二步拆除清理其余的构筑物。拆除工作将在尽量减少对周边海域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的情况下,安全有序地进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拆除进展情况,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拆除行动一度引起争执。
主人告龙岗海洋局
4月9日,对于政府的强拆行为,“宫主”郭奎章主动联系媒体表示:“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上周已向法院提出诉讼,起诉龙岗区海洋局。”
郭奎章表示,“强拆缺少法律依据。我们的诉求就是保留该海上建筑。我们也愿意作为公众资源捐给社会,这个东西对海洋探索和高端旅游是有益的,为什么不能变成对社会有益的旅游区呢,为什么要把上亿元的东西毁掉?”
郭奎章一再强调,目前国家法律在海上建筑物这块是缺位的,“海上皇宫”的出现正好促进这片法律领域的健全。对于状告龙岗区海洋局一事,郭奎章表示,他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龙岗法院认为案件重大,没有受理,移交给了市级法院。”对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案件,他表示“不知道”。他说,按正常法律程序,公民提出起诉,法院一般都会受理。他强调,前两天已经委托评估公司,对“海上皇宫”进行资产评估,总价约在1亿元以上。
主体拆除完毕
2011年4月18日,“海上皇宫”中庭平台上的房屋主体拆除完毕。这意味着“海上皇宫”真正倒下了。
从2003年无证动工时算起,这座违章建筑的倒下用了8年时间。期间,它经历了“先试先行”、“被罚71万元”、“获得养殖证”、“要求被拆解”等一系列波折。
索赔案件
一审
2011年5月,深圳市海上娱乐精英有限公司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有关部门撤销有关撤销“海上皇宫”相关许可的决定。6月21日,“海上皇宫”案第一次开庭,但诉讼请求只是撤销“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即要求认定政府原颁发的两项行政许可有效,但未提出赔偿要求。
二审
2011年6月24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原告方深圳市海上娱乐精英有限公司当庭提出索赔总额3000万元的行政赔偿请求。而被告方、原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表示,该局在拆除行动中获得的有关文件显示,“海上皇宫”上的确存在一个豪华私人会所。原告方代理人提出,在要求原深圳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撤销此前做出的撤销“海上皇宫”相关许可的规定基础上,由于强拆行动对自身利益造成了损失,因此要求原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现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给予行政赔偿,总额为3000万元。
原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在当天庭审表示,根据强拆行动查获的资料显示,“海上皇宫”的确被用作豪华私人会所,没有达到政府部门规定其通过整改、只作休闲渔业用途的相关要求。
据被告方代理律师透露,龙岗区海洋渔业部门在实施强拆的过程中,在“海上皇宫”上查取到一份名为“山海汇国际领袖俱乐部会员资格证书”的文件,该文件内容显示,所谓的“山海汇俱乐部会员”,必须是“全球500强中国副总裁以上人员、驻华大使、皇室成员”等,属于标准的豪华型私人会所。在庭审结束后,郭奎章向记者表示,“山海汇”是一个世界性的会员制俱乐部,“海上皇宫”只是该会在深圳设立的分会活动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