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赛狗

澳门赛狗

1932年由港澳商人合办的赛事活动
澳门赛狗是指澳门地区内的赛狗活动开始于1932年。澳门的赛狗活动最初在1932年由港澳商人合办。逸园赛狗场,1963年9月由澳门逸园赛狗有限公司营办。现澳门为亚洲惟一合法经营赛狗的地区,赛狗赛事在逸园赛狗场进行,是澳门吸引观光游客和澳门-活动之一。[1]
  • 中文名:澳门赛狗
  • 外文名:
  • 别名:
  • 活动类型:
  • 类型:比赛
  • 源于:1930年
  • 传播媒介:莲花卫视、香港有线电视19台
  • 地 点:澳门

沿革

1930年,卢九家族、范洁朋等人组成的豪兴公司投得澳门赌场专营权。1931年,范洁朋赴上海考察,见到赛狗博彩活动盛行,开始探询在澳门办赛狗的可行性,后来在澳葡政府要员支持下,以优惠价格在望厦山附近一土地兴建简单的跑狗场。自此,范洁朋等华人与美国人开创了澳门赛狗活动的历史,澳门狗场于1931年8月启业。赛狗活动初引入澳门时,其经营模式、比赛用的格力狗和部份器材皆引进自昔日上海两个赛狗场。1932年元旦过后,澳门赛狗会隆重开幕。1933年,澳门赛狗会因经营困难而停办。范洁朋把赛狗会卖给外籍商人嘉理仁(Frederick Johnson Gellion,澳门电灯公司总经理),嘉理仁继而在1934年转卖给赌商毕侣俭。

毕侣俭接办澳门赛狗会后,易名为南华赛狗游艺有限公司,办起以赛狗为主的综合性娱乐场,不久后因养狗开支大而停止赛狗,1936年起向政府申请经营赌博的娱乐场。随着毕侣俭破产,赛狗场逐渐衰落,以至停办。

至1961年初,印尼华侨郑君豹向政府申请恢复赛狗,并于同年8月签订为期8年的赛狗专营合约。专营权初由香港注册成立的澳门跑狗有限公司所拥有。后转予澳门逸园赛狗有限公司(何贤任当年董事长),于1963年8月正式开业。狗场于1963年9月底重开了首场赛狗活动。1983年12月6日何贤逝世后,后人将股权转让给由何添、何鸿燊、郑裕彤组成的财团,重组了董事会及委任新的行政机构。澳门逸园赛狗有限公司至今属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名下。时至今日,澳门逸园赛狗有限公司仍与澳门政府续签专营合约。

赛事

澳门的赛狗每周四天于澳门北区的逸园赛狗场进行。每赛狗日均进行18场比赛,赛事分350码、510码和550码的中短途赛事。赛事在晚上进行,每场赛事由6-8只格力狗穿上不同颜色战衣出赛。公众席入场费为澳门币10圆(可用于投注);包厢价钱为澳门币80圆(星期一至星期四)或澳门币120圆(星期五至星期日及公众假期),另加每人最低消费30圆。参与博彩的人士可于赛狗会内进行投注,也可以于各场外投注站进行投注。

传播媒介

跟赛马一样,澳门三份报纸与少部分香港报纸皆刊有“狗经”,提供往犬只详细资料与往绩、预测贴士等资讯。1992至1997年在澳广视中文台提供赛事直播。澳门赛马会曾于2006年与澳门逸园赛狗会合作,夜赛转播赛狗;2007年,赛狗则暂停转播。现在赛事在莲花卫视、香港有线电视19台与绿邨电台及网上直播。

相关法令

鉴于作为本地区赛狗互相博彩及彩票活动被特许人之澳门(逸园)赛狗有限公司所作出之阐述,即根据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七日公布之赛狗专营特许合同修订本第三条第三款,引进互相博彩新项目——“连赢过关”之规章;

鉴于博彩监察暨协调司之赞同意见;

经济暨财政政务司行使《澳门组织章程》第十六条第一款a)项所赋予之权能及五月二十日第84/91/M号训令第一条j项之规定,下令:

赛狗连赢过关投注规章 

第一条 连赢过关

连赢过关为一种投注方式,即投注同一次赛事中之两或三场比赛,将每场比赛投注款项或胜出之彩金根据有关博彩彩票所作之投注由前一场比赛自动投注于下一场比赛。

第二条 连赢过关之投注方式

在连赢过关投注中,投注者需依次连续或不连续选择同一次赛事中之若干比赛。各种投注方式定义如下:

a)二串一 ——由选定之两场比赛之两场连赢所组成,首场胜出之彩金投注于下一场比赛;

b)二串三——由三注投注组成。第一注投注由选定之两场比赛之两场连赢组成,首场胜出之彩金投注于下一场比赛,而第二及第三注分别独立投注于所选定之该两场比赛之连赢;

c)三串一 ——由选定之三场不同比赛之三场连赢所组成,当场胜出之彩金投注于第二场比赛,而第二场胜出之彩金将投注于第三场比赛。

d)三串四——由四注投注组成。第一注投注根据前项之规定而为之,即由选定之三场不同比赛之三场连赢组成,而第二、第三及第四注投注由所选定之该三场比赛中之两场比赛组成,即首场连赢胜出之彩金投注于第二场连赢,首场连赢胜出之彩金投注于第三场连赢,以及第二场连赢胜出之彩金投注于第三场比赛之连赢;

e)三串七——由七注投注组成。首四注根据前项之规定而为之,而第五、第六及第七注分别独立投注于所选定之该三场连赢。

第三条 胜出组合

连赢过关胜出组合定义如下:

a)二串一 ——投注者须选中所选定之两场比赛之连赢,方可中彩;

b)二串三——投注者须选中所选定之两场比赛之连赢,或选中其中一场之连赢,方可中彩;

c)三串一 ——投注者须选中所选定之三场比赛之连赢,方可中彩;

d)三串四——投注者须选中所选定之三场比赛之连赢,或选中所选三场比赛中之两场比赛之连赢,方可中彩;

e)三串七——投注者须选中所选定之三场比赛之连赢,或选中所选三场比赛中之两场比赛之连赢,又或选中该三场比赛中之一场比赛之连赢,方可中彩。

第四条 赛狗数目

所选定“连赢过关”比赛之赛狗数目不得少于五只。如参赛狗不足五只,则应遵守赛狗规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第五条 最低投注额

“连赢过关”之首场比赛以五元之倍数为单位投注,而自动投注于次场比赛之金额如有少于一毫部分以四舍五入计。

第六条 自动投注限额

“连赢过关”之自动投注限额由赛事委员会规定,而须经博彩监察暨协调司事先同意,认为有必要方可更改此限额。若投注金额超过自动投注限额,投注者收回超出部分,而将未超出之部分投注于下一场已选定之连赢。上述限额须张贴于赛狗场内及场外之投注站。

第七条 赛狗之替换

如出于某种原因,狗只退出比赛,应由后备赛狗以原先之号码补上。投注于退出狗只之注项转为投注于该后备赛狗。如彩票在所指替换之前购得者,则于“连赢过关”第一场比赛开始以前,得出示彩票取回投注金额。

第八条 无替换狗只

如狗只退出比赛而又无后备赛狗补上,投注于退出狗只之注项及彩金将按照所选定之“连赢过关”投注方式投注于下一场比赛。如狗只在最后一场比赛退出,投注于该狗只之金额成为投注者之彩金。如只投注一场比赛,得将投注于退出狗只之金额退还投注者。

第九条 赛事被取消

如赛事委员决定取消“连赢过关”中投注者所选定之某一场比赛,则应适用前条之规定。

第十条 平头

当宣布两只赛狗在一场比赛中平头时,根据对两只赛狗所作之投注平分彩金。

第十一条 派彩

在“连赢过关”所选定之比赛完毕后,派彩金予胜出组合。

第十二条 投注方式

“连赢过关”中每场比赛至少选择两只赛狗。根据一般连赢投注方式选择狗只组合。投注得以口头或透过彩票进行。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一日于澳门政府命令公布。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