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目标
一、内部控制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定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4月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定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际金融市场的开放给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分解为操作性目标、信息性目标和合规性目标。操作性目标不只针对经营活动,而且包括其他各种活动,强调各种活动的效果和效率。信息性目标包括管理信息,明确要求实现财务和管理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合规性目标也即遵从性目标,要求商业银行遵从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保证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章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保证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保证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
商业银行应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并保持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目标应符合内部控制政策,并体现对持续改进的要求。在建立和评审内部控制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其他要求,以及技术、财务、经营和风险相关方等因素,尤其应考虑监管部门的内部控制指标要求。内部控制目标应可测量。有条件时,目标应用指标予以量化。
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银行的内部控制不是只针对某一方面进行的,而应当渗透到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复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不能留有死角和空白,要做到无所不控。
(二)审慎性。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都应当体现“内部优先”的要求。
(三)有效性。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真正落到实处,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独立性。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模式重构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综述
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对呆滞账的控制,1990年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坏账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已经超过20%,连同逾期、展期的呆滞贷款总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超过了70%,1991年末四大国有银行的坏账超过其自有资本,产生资不抵债。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开始实施内部控制,但随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实施,金融风险不但没有下降反而越控制越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内部控制模式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内部控制的思路和方式与金融风险的控制方向相背离,致使内部控制低效。在这种情况下,结合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金融风险防范的先进经验,采用创新的手段和方法重构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模式,并深入探索采用内部控制方式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有效途径具有十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低效的主要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内部控制由于受目标管理的影响,普遍采用了内容控制的方式,过度地强调目标的实现与控制,忽视了规范化建设,结果造成了短期有效之后的长期失效或低效,并因内部控制机构的设置、控制活动的实施以及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低效的原因,是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基础,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部控制的条件尚不够成熟
内部控制是一定的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自然要求,它有许多基本条件的限制,主要包括:技术状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组织文化、经营规模以及运营效率等,它们必须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会有效。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受传统管理方式的影响,以及长期的国家统管或干涉,致使资本运营效率十分低下。目前我国银行业正在商业化改造过程中,市场营销的观念尚不够成熟,特别是严重的富余人员、臃肿的组织机构以及低下的工作效率,使得内部控制的效果大大低于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费用超支,而使得内部控制必然产生低效。因此,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应随着控制环境的改善和条件成熟而逐步完善。
(二)忽视内部控制模式建设
内部控制是规范组织整体行为,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和水平的一种管理方式,它的核心是构建一个有效的控制模式来规范和指导人们的控制行为和结果。商业银行传统的内部控制多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打补丁控制方式,缺乏整体的控制思想和控制框架,主要采用目标控制的方法,以控制具体管理活动的内容为目的,过多地强调结果,不能够注重内部控制的环境建设和过程建设,不能把内部控制要素与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构建有效的内部控制模式来实现有效的控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管理者的控制观念,致使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活动长期在非规范的环境下低效运行。
三、主要研究结论
商业银行实施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COSO报告和ERM的要求,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键是要首先建立一个有效性的内部控制模式,利用控制模式的约束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达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目的。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模式构建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文主要得出以下几方面的结论:
1.形成内部控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采用以目标控制为导向的内容式控制模式是内部控制最终失效或低效的主要原因,解决的主要方法就是要构建要素式的内部控制模式框架。
2.我国内部控制的有效模式应该是目标管理与要素式控制的结合。目标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实施内部控制的经验,虽有缺点但不能抛弃。COSO报告的五要素框架与ERM的八要素框架虽然在国外比较成功,但有一些内容不适合我国国情,也不能照搬,合理的作法是谋求二者的统一和融合,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内部控制模式。
3.把商业银行的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结合起来,构建层次化的内部控制模式。提高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效果,首先要通过对内部条件的优化组合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利用规范的控制行为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其次把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结合起来,根据外部环境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标准,逐步提高内部控制效果;第三个层次是要根据动态控制的要求,通过内部控制模式的有效运行,追求内部控制效率的最大化。
4.把COSO报告的五要素框架与ERM的八要素框架结合起来,构建阶段化的内部控制模式。COSO委员会的ERM框架是在COSO报告五要素基础上增加了目标设置、事件确定和风险应对三个要素形成的,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COSO是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ERM只是企业风险框架。本文把二者结合构建了包含目标的制定、风险的评估、控制活动的实施、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以及内部控制目的考核与评价五个发展阶段的内部控制动态框架。
5.内部控制动态模式的构建只是提高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效果的起点,不是终点。本文构建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动态模式只是一个基本框架,还有许多内容需要进一步地深入研究。这一模式的运行具有多种方式,同一种方式在不同的环境下运行的效果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而且控制模式本身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广大同行更密切地关注这一问题,共同对这一问题进行更深入地研究,以彻底解决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低效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