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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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违反上述禁令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2.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3.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4.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5.严禁工作期间饮酒;6.严禁参与赌博。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名称: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实施时间:2006年2月16日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类型:禁令 对象:人民警察 地点:监狱

详细内容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违反上述禁令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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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2006年2月14日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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